律師罷庭抗議青島法院違法審理法輪功學員

【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媛報導)青島北區檢察院三次起訴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案件星期二開庭審理。由北京前往的多名律師在再次證實檢察機關的後兩次起訴並沒有向法院提交新的證據和事實的情況下決定罷庭,並在庭審第一天向法院提交了法律意見。而荊奉莉在庭上為自己做了辯護。

本台星期一曾報導了青島北區法院由星期二至星期五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開庭審理12名法輪功學員,由於檢察機關把12人共同的案子分成了七個案子,星期二審理其中兩個,李全福和郭志強案九點半開審,荊奉莉和李濤案在十點半開審到十二點半。

據瞭解,由北京到青島打算出庭的多名律師星期一下午找到了案件的庭審法官王戈,在證實了北區檢察院後兩次起訴並沒有向法院提交新的證據和事實後,決定罷庭。因此,星期二兩案並沒有律師出庭辯護。

李仁兵律師星期二對本台述說了理由:「我們昨天到了法院,就是再一次跟他核實有沒有新的證據和事實,王戈法官告訴我們沒有新的事實和證據,然後我們說你是不是去年9月17號移送到法院的案卷裡面沒有再向法院提交新的證據和事實,他說是這樣子的,那也就是意味著人民法院在受理它重新起訴的時候沒有發現新的證據和事實,那麼按照法律它是不能受理 的。」

因此,星期二早九點多,律師們分別到開庭的場所第一看守所以及法院遞交了法律意見書。荊奉莉的辯護律師謝燕益對本台表示:「我們給了程序上的法律意見,我們的法律意見上也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他們給與答覆,要求他們依法對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另外也要立即釋放我們的當事人,這應該也是法律上的要求,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他超期拘押了,而且是起訴了第一次又撤訴了,這在法律上來講既然撤訴了,沒有新的事實和證據就不應該提起訴訟了,但他們沒有答覆,然後逕自的開庭,我們作為律師肯定要控告檢舉,追究這些違法瀆職者的責任。」

而作為全國模範檢察院的北區檢察院卻違法的對同一個案件三次起訴,律師們曾就此向當地人大及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但不獲理會。

在律師們強烈抗議下法院仍然照常開庭,據瞭解,在第一看守所內設立的法庭內外氣氛緊張,警察在幾百米外就已經設關卡徹查來往行人,謝燕益律師表示:「我們經過了三道關卡才進入了法庭,第一道就是公安在通道上進行管制,凡是過往車輛都要檢查、盤問,第二道關卡就是進看守所,由法院的法警負責出入的控制,第三個關卡就是進入刑事審判庭有安檢,要檢查包和身份證。」

而唯一被允許進入的家屬是荊奉莉的哥哥荊奉民,其餘都是公檢法人員,本台記者打電話找到了荊奉民瞭解在庭上的情況。他表示荊奉莉為自己做了辯護。他說:

荊奉民:「公訴人說宣傳單有多少萬份,她說沒有那麼多,這是一個,再就是說車的事,說車拉什麼資料。」

記者:「傳單,複印《九評共產黨》,說她複印了多少萬份,是嗎?」

荊奉民:「其實它沒有那麼多,她自己給自己辯護就辯護這個。」

其他八位法輪功學員的開庭日期將在星期四和星期五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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