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振岩
近日中共借海外打手凤凰卫视推出了一个专题节目,特别提出法轮功的“最大危害”,据称是“宣扬极端主义”。节目请一个所谓的澳大利亚“专家”谈这个问题,并声称这会“催生恐怖行为”。
这个所谓“专家”的言论不禁让人疑窦丛生,因为对法轮功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法轮功的核心是“真善忍”。《转法轮》中强调:“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否则,你算什么炼功人?”法轮功基本原则之一的“忍”字让很多人印象深刻,宽容和忍耐恰恰是和“宣扬极端主义”最无缘的。
那么“专家”怎么论证的呢?“宣扬极端主义”的证据是这样的,“我记得就是法轮功他们曾经一个练习分子他说……”,此话一出,不仅让人大跌眼镜。他引述的话是谁说的?姓名、时间、场合或其他背景一概不知,而且是“我记得”──如有错误那算“记忆偏差”,概不负责?而且“专家”要论证法轮功如何,请麻烦按起码的常识引述法轮功著作里怎么教人“极端主义”呀?你记忆当中的“练习者”说了什么都算法轮功教的么?某个团体成员说了一句,“南方比北方好”,你难道就可以认定这是该团体的宗旨了?
且看“专家”的进一步论证。他记忆中的“练习者”说,“他们选择了一条特别的道路,那么只要是这条道路之外的都是错的……我想只要你把这种信仰根植于某一个人的脑袋中,那么他可能就已经是被精神操控了。”且不说,引述的言辞根本不是任何法轮功著作中的内容,而且退一万步讲,世界上绝大多数宗教都认为自己的信仰是唯一真理,都算是精神控制,都算极端主义吗?
“专家”还举了一些关于“极端主义”邪教的例证。比如“太阳圣殿教”、“上帝之门”等等,不过这些邪教跟法轮功八竿子打不着,根本沾不上边。相反跟中共倒是形同难兄难弟,连行为特征、心理模式都如出一源。
“ 专家”也许有意或者无意忘记了一个典型的“极端主义”导致恐怖行为的恰当例证。这就是众所周知的邪教“人民圣殿教”。其教主吉姆﹒琼斯就是以毛泽东为偶像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的太太玛瑟琳在1977年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琼斯18岁时的偶像就是毛泽东,琼斯的目标就是希望通过马克思主义来改造社会。琼斯在南美圭亚那建立了“琼斯公社”,剥夺成员的人身自由,并实行精神控制。《洛杉矶时报》(1978.12.10)引述一位叫金﹒布朗(Jean Brown)的幸存者的话说,“圣殿教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一种被毛泽东提倡的技术来加强纪律”。公社成员如果对公社的成功表示出了怀疑,就要受到惩罚。或者被剃头,被戴黄帽子,甚至几天不许说话。殴打、虐待和处死时有发生。这和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何其相似?!琼斯在圭亚那还多次组织过“集体自杀演习”。目的是为了考验公社成员的忠诚。这恰如中共延安整风的“假自杀”忠诚考验。一名前成员在给美国政府提交的调查证词中说,琼斯在自杀演习时告诉他们“集体自杀是唯一的出路,是为了社会主义的光辉”。
节目中“专家”们最后总结了几条建议,其中一条是一位美国“专家”提的,他提出“善用文档等工具 ”,在互联网上建立有关资讯:“我想有的时候你只需要上一下互联网,然后了解一下这个组织,你就会知道你到底参与的是什么东西了。”这条建议等于是在打中共嘴巴。中共敢放开互联网,让想了解法轮功的人自由获取有关信息么?法轮功所有的著作都是公开的,可以在互联网上免费取得。突破信息封锁、公开资讯的确可以对付真正的邪教──中共,这一点也正是法轮功反迫害中一直努力在做,而中共一直企图阻挡的。
1978年11月18日,900多名“人民圣殿教”成员自杀身亡,死亡前的人们嘴里喃喃自语,“让我们为革命而死。……在这种伟大的革命自杀中而死是多么美好啊!”中共不也从小教育人为某某主义而死光荣吗?不是宣传为“人民公社”的几棵菜、几只羊、几根木材而应该献出生命而倍觉光荣吗?历次政治迫害中多少人不得不以自杀表白自己对“党”的忠诚?今天 “党”的御用文人不是还替地震遇难者说“十三亿人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这种蔑视人的生命、把虚幻的主义视为最高的极端价值观,不正是所有恐怖分子的特征?要说极端主义和恐怖行为的关联,其实中共自己就是最好的例证。中共指使的凤凰卫视节目恰恰是中共在自暴其丑。
转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