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报导)中国网民广泛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有新进展,云南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27号公布调查结果说,在晋宁县看守所死亡的李荞明是遭在押人员殴打受伤致死。
上个星期,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公安机关解释说,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2月12号死亡,原因是玩“躲猫猫”游戏时受伤,一时间中国互联网上舆论一 片哗然,众多网民纷纷质疑。云南省检察机关发言人27号表示,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1月28号被刑事拘留后,晋宁县看守所的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将他殴打致死。北京的法律专家刘晓原先生曾发表博客文章对“躲猫猫”事件进行评论:
“躲猫猫这个事件出来以后,我是绝对不相信的。据当时的报告说,他颅脑是重度受伤的。如果真的玩游戏的话,这样撞的话,他不会是撞得这么伤。现在经过检察机关调查,结果结论也证明是牢头狱霸打死的。像这种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这些年来很多。这说明我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没有很重视,监督不到位,说明管理严重失职。牢头狱霸为什么会打他?为什么警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是不是警察动用牢头狱霸殴打人员?”
上星期“躲猫猫”事件遭到网民热议后,云南省宣传部破天荒邀请网民组成真相调查委员会,到晋宁县进行一天的调查。这个调查组后来发布报告无奈地说,因受到法律的限制,他们不可能探索真相,不能看晋宁县看守所的监控录像。贵州独立分析人士陈西先生表示:
“我认为现在这个结果说明,真相出来了,并不是刚开始的那个所谓的躲猫猫,真相就是说现在公安机关管理不得力。这个结果,我认为中国网络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云南省公安机关发言人27号表示,这一案件暴露了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的管理问题,该看守所监控设备损坏达已半年,无法提供监控录像。刘晓原先生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
“公安部有一个惯例,派出所现在的规范是必须要安监控录像,从总的监控的地方能够看到每一个牢房里。如果坏了的话,他马上就会发现,不可能扛上半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说明派出所的管理严重失职。”
云南省公安检察机关透露,参与殴打李荞明的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晋宁县检察院主任、公安局长、看守所所长等都受到撤职、记过等处分。“躲猫猫”事件之后,中国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现象是否会得到控制?刘晓原先生说: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里死亡的现象,我反复感到很奇怪的。很奇怪的问题就是:一旦这个事件发生,为什么有关部门总是隐瞒真相?用一个假象或很可笑的说法来愚弄社会民众?如果我们的高层不引起充分的重视,事件还会发生。”
陈西先生说:
“希望执法机关在管理上不要封闭。另外一个方面,仅仅依靠网络产生这种监督作用是不够的,要达到更好的监督的话,社会舆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包括人权组织的参与,多做调查。”
云南检察、公安机关还表示,会妥善处理李荞明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