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导)星期天的《纽约时报》发表社论,呼吁北京立即释放维权人士黄琦。社论指出,黄琦因支持汶川地震受难学童家长的人道要求而被捕,却被指控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当局的这一指控站不住脚。
《纽约时报》的社论说,黄琦是四川维权组织“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负责人。汶川地震发生后,五名受难学童的家长要求调查校舍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要求政府对受难学童的死亡进行赔偿。黄琦在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网站上陈述了五名家长的要求,随即于去年六月遭当局逮捕,所受指控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对黄琦的庭审本来说要在上周举行,但当局最近告诉黄琦的妻子,庭审已被“无限期推迟”。
人权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黄琦被捕的直接原因看来是因为批评当局在豆腐渣工程等方面的责任,事实上当局早就对他的天网网站怀恨在心了:
“黄琦是去年六月份被抓起来的,抓他原因是一个借口。他揭露地震中的豆腐渣工程,黄琦办的网站在大陆很有影响。另外,他提出的问题直接击中要害,共产党一直把他看作肉中钉。”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表示,提出抚恤受难孩子的家长是正当的人道要求;当局对黄琦的处理不合法律程式:
“中共当局把黄琦抓起来,是因为去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黄琦提出来在地震当中很多孩子在危房之下死难,由于教育经费太少、建筑问题,造成很多小学生的教室、教学楼倒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评论,对政府提出了一些批评,要求对这些孩子及家长给予抚恤。这些要求完全是正当要求,是出于人道主义思想来提出这些问题的。当时,全国也有很多人提出来了,他就把黄琦先生抓起来。抓起来不说,还一直拖。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法律程式的问题,中共当局历来不尊重法律程式,比如抓人的时候没有逮捕证或者拘留证,就这样把人抓走,拖了很长时间之后才来宣布,是逮捕或者是判刑。”
刘念春表示,中国当局动辄以所谓“监视居住”的名义剥夺异议人士的人身自由:
“共产党有一个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就属于法外之法。监视居住既没有定出具体的时间,刘晓波好像也面临这种待遇,他据说是关在小汤山,就说是监视居住,不解释任何法律原因。为什么抓?具体抓多长时间?对家属不交代,对社会也不交代,不说明法律原因。这就是我就抓了你了,好像没有任何办法。共产党有权,有权就有法。”
孙教授表示,《纽约时报》对黄琦处境的关注是对中国维权人士的支持:
“黄琦先生从事维权多少年了,几次被抓,始终不屈不挠,他的精神我们是很佩服的。有正义感的人士都普遍反映,应该尽快无罪释放黄琦,恢复他的自由,恢复他的名誉。《纽约时报》在美国是影响很大的一个报纸,它能够对这个问题进行评论,大家觉得美国确实支持了中国的维权活动,支持维权人士。我们觉得中国维权人士并不是孤立的。”
《纽约时报》的社论说,中国有关“国家机密”的定义太宽泛,中国的法院也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