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9日讯】(中央社曼谷19日法新电)泰国法院今天判处澳洲作家尼可莱迪斯(Harry Nicolaides)3年有期徒刑;因为他在小说中污蔑了泰国地位崇隆的王室。
41岁的尼可莱迪斯今天稍早前认罪;他在今年8 月31日出境时被捕,已遭羁押将近5个月。
法官宣判时表示,“他因触犯了刑法112条遭定罪,法院原判处6年徒刑;但由于他主动认罪,经裁量上情后,刑期减为3年”。
法官说,“他的小说污蔑了泰王、王储、泰国及君主制度”。
泰国刑法第112条是严苛的“亵渎君王罪”;污蔑王室最重可判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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