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9日訊】(中央社曼谷19日法新電)泰國法院今天判處澳洲作家尼可萊迪斯(Harry Nicolaides)3年有期徒刑;因為他在小說中污衊了泰國地位崇隆的王室。
41歲的尼可萊迪斯今天稍早前認罪;他在今年8 月31日出境時被捕,已遭羈押將近5個月。
法官宣判時表示,「他因觸犯了刑法112條遭定罪,法院原判處6年徒刑;但由於他主動認罪,經裁量上情後,刑期減為3年」。
法官說,「他的小說污衊了泰王、王儲、泰國及君主制度」。
泰國刑法第112條是嚴苛的「褻瀆君王罪」;污衊王室最重可判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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