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法轮功学员钟芳琼等11位遭四川成都当局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判刑3至7年之后,多名被告已提出上诉,但为其辩护的15位律师们反映此案存在许多法院违法之处。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去年十月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讯钟芳琼、毛坤、刘邦成、蒋宗林、刘嘉等11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并分别将其判刑3至7年。由于该案在一审开庭时没有一位被告人家属能够入庭旁听,又禁止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发言,多名被告已提起上诉。据参与网星期四的报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几个月才于日前立案,此案目前已有十五名律师为十一名被告辩护。
其中一名被告人蒋宗林的辩护律师王雅军星期四告诉本台记者,他们到了成都已有几天的时间,向成都中院要求复印案件材料却遭对方一再拖延,中院法官又要求律师在1月19日以前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王雅军律师表示:“我们都没能够看到案件,特别是一审开庭的庭审笔录,我们就没办法对整个案件提出一个很好的辩护意见,所以他们这种要求显然是不对的。他们有个主审法官叫林乔的,在电话里亲口对我们说我们没有权利复印案件。一个中院法官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这显然是要笑掉大牙的。”
记者:为何对方不肯让你们复印这些材料呢?
王雅军:因为这案件由侦察到审查起诉都有一些大量违法之事。当局证据的取得,包括证人,都是在洗脑班,那其实是非法拘禁阶段取得的证据,我们在一审时都提出来了,但一审判决却将这些证据全部予以认定,一审的庭审笔录就会反映这情况。因而我估计他们就不愿意让我们再仔细地研究笔录,提出辩护意见。
本台记者于是致电成都中院相关部门查询,一名接听人员回应表示:“我们现在已经交给承办人了,他们前两天来了几个电话,说是已经在我们成都了,想要一些复印卷,但我们同事去开会去了,所以是没有人,并不是不给他复印。”
虽然该名接听人员告诉记者并没有拒绝律师们的复印要求,但记者之后再致电王雅军律师,他表示自己正在人大门口,打算投诉成都中院的违法行为。除了复印材料受阻之外,北京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滕彪日前打算由北京到成都参与此案时,却被有关方面要求退出此案。滕彪告诉记者:“这是学校不让我参与这案子,没有说理由,只说是校方不允许。我猜想学校方面也受到了公安部门的压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