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律師抗議“鐘芳瓊”案 成都當局違法

【新唐人2009年1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法輪功學員鐘芳瓊等11位遭四川成都當局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判刑3至7年之後,多名被告已提出上訴,但為其辯護的15位律師們反映此案存在許多法院違法之處。

四川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去年十月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審訊鐘芳瓊、毛坤、劉邦成、蔣宗林、劉嘉等11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並分別將其判刑3至7年。由於該案在一審開庭時沒有一位被告人家屬能夠入庭旁聽,又禁止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發言,多名被告已提起上訴。據參與網星期四的報導,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幾個月才於日前立案,此案目前已有十五名律師為十一名被告辯護。

其中一名被告人蔣宗林的辯護律師王雅軍星期四告訴本台記者,他們到了成都已有幾天的時間,向成都中院要求復印案件材料卻遭對方一再拖延,中院法官又要求律師在1月19日以前提交書面的辯護意見。王雅軍律師表示:“我們都沒能夠看到案件,特別是一審開庭的庭審筆錄,我們就沒辦法對整個案件提出一個很好的辯護意見,所以他們這種要求顯然是不對的。他們有個主審法官叫林喬的,在電話裡親口對我們說我們沒有權利復印案件。一個中院法官竟然說出這樣的話,這顯然是要笑掉大牙的。”

記者:為何對方不肯讓你們復印這些材料呢?

王雅軍:因為這案件由偵察到審查起訴都有一些大量違法之事。當局証據的取得,包括証人,都是在洗腦班,那其實是非法拘禁階段取得的証據,我們在一審時都提出來了,但一審判決卻將這些証據全部予以認定,一審的庭審筆錄就會反映這情況。因而我估計他們就不願意讓我們再仔細地研究筆錄,提出辯護意見。

本台記者於是致電成都中院相關部門查詢,一名接聽人員回應表示:“我們現在已經交給承辦人了,他們前兩天來了幾個電話,說是已經在我們成都了,想要一些復印卷,但我們同事去開會去了,所以是沒有人,並不是不給他復印。”

雖然該名接聽人員告訴記者並沒有拒絕律師們的復印要求,但記者之後再致電王雅軍律師,他表示自己正在人大門口,打算投訴成都中院的違法行為。除了復印材料受阻之外,北京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滕彪日前打算由北京到成都參與此案時,卻被有關方面要求退出此案。滕彪告訴記者:“這是學校不讓我參與這案子,沒有說理由,只說是校方不允許。我猜想學校方面也受到了公安部門的壓力吧!”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