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导,台北地方法院29日,第三度开庭审理前总统陈水扁羁押案,审判长认为陈水扁所涉四案有收受贿赂之嫌,且有串证、逃亡之虞,于30日凌晨2时25分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长达12小时的庭讯、评议后,认为陈水扁涉及的罪行,可判监五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若不羁押,恐怕会影响后续案件侦办。
不过,陈水扁否认所有罪行,认为这次的羁押判决,完全违反程序正义,国民党并借着更换法官,对他进行政治迫害。
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表明会提出上诉,并质疑地方法院,以更换法官审理的方式,干扰司法。
郑文龙说:如同前总统夫人所预料的,这次法院的裁决一点都不让人意外。
陈水扁家庭所涉洗钱案,不仅是司法案件,也是高度政治敏感案件,法院审理此案时,更应注意程序正义,以维护台湾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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