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2月22日讯】
南充市民蒲祯华与单位同事数人2006年7月12日上午,在南充市嘉陵区街道上行走。突然一辆高速行驶配挂川警牌照的小卡车,从背后驶向人行道,不偏不倚的撞上躲避不及的蒲祯华,导致当场撞昏迷被送进地方医院紧急抢救。
同行的同伴吃惊的发现,无所顾忌的驾驶人员众目睽睽下卸去川警牌照,更换上一副普通的民事牌照。事后南充市公安局证明,此车属于四川巴中公安车辆,此车正在从事由巴中到南充等地的中短途非法旅客运输。
事后,虽然经过多家医院综合医治,蒲祯华落得终身残疾的不幸后果。在南充市公安局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确定为多处骨骼和腰椎等躯干6级、8级、9级的伤残结果。为此,蒲祯华把开警车的非警人员姜涛及其家人,还有核发、监管公安牌照的巴中市公安局等,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一并告到南充市嘉陵区法院。
经过两年的调查取证和马拉松式的诉讼请求,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终于在2008年8月21日受理开庭。双方举证的过程,才明白案情的扑朔迷离是有很硬的后台缘故。
原来驾车的江涛并非职业警察,而是江涛通过关系利用官权办理的能够享受很多特权,可以免去很多税费的一车双牌照特种车辆。如果不是这场意外车祸,很多善良的国民,还不知道维护社会正义法制的公安内部,竟然还有这等怪事在巴中公安局滋生。
民事裁定中,巴中公安局以警车牌照属于丢失被偷去所为,而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致使法院作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康复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36.5万元的费用找不到承担主体。
对此,蒲祯华异常愤怒,呼吁海内外媒体为他伤残的过程和肇事者的无理,提供道义的支持和帮助,给他坚强和活着的勇气与出路。
巴中公安局何主任0827—5267632,姜涛13308298838 1308634 5963
巴中公安局退休政委(姜涛的父亲)13330617888,
嘉陵法院王庭长电话0817—3622238
巴中市公安局聘请律师杨明亮1398165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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