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擁警車 肇禍致殘

【新唐人12月22日訊】

  南充市民蒲禎華與單位同事數人2006年7月12日上午,在南充市嘉陵區街道上行走。突然一輛高速行駛配掛川警牌照的小卡車,從背後駛向人行道,不偏不倚的撞上躲避不及的蒲禎華,導致當場撞昏迷被送進地方醫院緊急搶救。
  
  同行的同伴吃驚的發現,無所顧忌的駕駛人員眾目睽睽下卸去川警牌照,更換上一副普通的民事牌照。事後南充市公安局證明,此車屬於四川巴中公安車輛,此車正在從事由巴中到南充等地的中短途非法旅客運輸。
  
  事後,雖然經過多家醫院綜合醫治,蒲禎華落得終身殘疾的不幸後果。在南充市公安局指定的傷殘鑑定機構,確定為多處骨骼和腰椎等軀幹6級、8級、9級的傷殘結果。為此,蒲禎華把開警車的非警人員姜濤及其家人,還有核發、監管公安牌照的巴中市公安局等,作為民事訴訟的被告,一併告到南充市嘉陵區法院。
  
  經過兩年的調查取證和馬拉松式的訴訟請求,南充市嘉陵區法院終於在2008年8月21日受理開庭。雙方舉證的過程,才明白案情的撲朔迷離是有很硬的後台緣故。
  
  原來駕車的江濤並非職業警察,而是江濤通過關係利用官權辦理的能夠享受很多特權,可以免去很多稅費的一車雙牌照特種車輛。如果不是這場意外車禍,很多善良的國民,還不知道維護社會正義法制的公安內部,竟然還有這等怪事在巴中公安局滋生。
  
  民事裁定中,巴中公安局以警車牌照屬於丟失被偷去所為,而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致使法院作出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康復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補償金等共計36.5萬元的費用找不到承擔主體。

  對此,蒲禎華異常憤怒,呼籲海內外媒體為他傷殘的過程和肇事者的無理,提供道義的支持和幫助,給他堅強和活著的勇氣與出路。

  巴中公安局何主任0827—5267632,姜濤13308298838 1308634 5963
  巴中公安局退休政委(姜濤的父親)13330617888,
  嘉陵法院王庭長電話0817—3622238
  巴中市公安局聘請律師楊明亮13981657480

(此文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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