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恐惧杀杨佳引抗议 新华社遮盖高院核准书日期

(大纪元记者张海山综合报导】2008年11月26日上午11时新华网发布消息,称“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报导并未指出死刑执行的具体时间。在此快讯发出45分钟之前,新华网刊登的引自京华时报的消息称“最高法院核准杨佳死刑7日内执行”并配发了核准书的照片。杨佳案是当前国际和中国社会关注的高度热点,当局精细布局,把对外公布核准书与执行死刑几乎同时进行,快刀杀人,不给外界留下反应时间,中共极度恐惧杀杨佳可能引发社会反弹。

11月26日新华网引自京华时报报导“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死刑7日内执行”的新闻有两条,发布时间分别为26日7时和10时,并都配发了黑白或彩色“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书”的照片,但是奇怪的是,后一条配发的照片特意把核准书的签发日期给马赛克遮挡住,而较早的一条里的黑白图片则没有遮挡,显示最高法院签发杨佳死刑核准书的时间是11月21日。显然,当局有意隐瞒和延迟公布中共最高法院签发核准书的消息,一直拖到“7日内执行”的11月26日才对外发消息。

据新华网报导,杨佳母亲王静梅在11月25晚7点30分左右,给有关记者打电话记者称:7点左右,来了两个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达了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该文的签发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准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

报导中披露,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吉剑青律师称,对此,他尚不知道这个消息,还表示26日上午上班就去上海高院问问。

据新华社报导,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1月21日最高法院就作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决。但杨佳和其母亲王静梅都未被通知。

据新华网报导,11月23日被关精神病院的王静梅,被安排“换掉身上的病号服”,由医院领导与有居委会的人陪同坐飞机去了上海。于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与杨佳会面20分钟。王静梅称,“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可见整个过程,两人都不知道死刑已经核准,杨佳母亲实际是最后一次面见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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