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提案 两岸协议纳入公民复决

[新唐人亚太电视邱雨农 张明筑 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民进党立院党团今天(15日)上午表示,为了在两岸议题协议上强化国会监督的机制,民进党将提出“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法案内容将明确规范出两岸协议中哪些是可以授权民间办理以及禁止委托的项目﹔至于涉及国防、外交、财政、经济利益等重大事项,则必须交由全体公民复决后才能生效。民进党团表示,这个法案精神也符合马英九总统在竞选时提出的,有关两岸协议的事项必需经过立法院同意的政见宣示。

民进党立委陈启昱指出,目前并无相关法律条文明定有关两岸协议的事项需经过立法院同意。为了在两岸协议上,强化国会监督的机制,民进党团拟提出“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规范出两岸协议中可授权民间办理以及禁止委托的项目。

民进党立委陈启昱:“只要涉及国防外交财政经济上利益重大事项。这是禁止授权民间的,这一定要政府正式来处理。在要协议以前,行政院必须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7条的规定,向立法院提出报告,在向立法院提出报告协商并经相关委员会同意,必要时经立法院院会同意派员参与协议。”

另外,法案中并赋予总统对两岸协议核可的权力及范围,有关两岸问题的最后决定,必须经由公民复决后才得以生效。

民进党团干事长 赖清德:“好比说CEPA、好比说中程协议或者是最终的和平协定等等,一定要经过人民的复决,公民投票同意之后才算数,这个立场也符合马英九(总统)竞选时候政见的宣示。”

赖清德表示,这个法案最主要的精神在于确保台湾的前途是由两千三百万人民共同来决定。

至于其他应该以法律规定或涉及现行法律修正的事项,以及其他经立法院决议后认定的国家重要事项,也同样禁止授权民间团体办理,在协议签署前应先与立法院协商,经相关委员会同意,并于协议签署后送立法院审议,送请总统批准后得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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