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强行抽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血液,外界怀疑劳教所是为摘取活人器官牟利做准备。北京律师李和平11号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狱强制性抽血的目的令人不解,如不可告人必然是违法行为。
据明慧网消息,2008年5月7日,马三家教养院给所有被关押的人员集体抽血,但不告诉具体化验什么。法轮功学员王春英不配合,拒绝抽血化验,被警察强行铐在床上,抽了五毫升血。同时被强行抽血的还有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据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所做的《关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独立调查报告》指出:给法轮功学员验血往往是进行器官摘取的前奏。而联合国酷刑特派专员也曾经表示,2000年到2005年之间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最残酷的阶段,这也是中国器官移植手术暴增的阶段。
北京律师李和平代理多起维权和法轮功学员案件,去年9月,李和平被不明人士威胁并暴力殴打受伤。他11号表示,劳教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劳教所强行抽血行为更是违法。
李和平:“本来劳教就是非法的,好比说,人家不愿意让别人去抽血,它(劳教所)要是强制性抽血,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目地。但是如果是非法的、甚至是不可告人的目地,这个肯定是不被容忍的,也是违法的。”
一位来自中国江苏无锡市的证人披露,他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得知,2002年左右,老犯人发现监狱医生检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非常仔细。那时候看守所的犯人就已经知道看守所不仅摘取死刑犯的器官,而且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新唐人记者梁欣周平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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