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媒体报导,近日在上海股市上市的北京银行,竟然有青少年股东,其中一位今年才十岁,所持股票市值近人民币三千万元,因此在网络上被议论纷纷,许多民众质疑其资金的来源,并要求证监部门介入调查。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张元欣律师指出,根据大陆法律,年满18岁才具备法律责任。因此这位10岁小股东无法行使股东权力,他也不可以开户成为一名股票的投资者。
张元欣律师:十岁的孩子当股东这恐怕我觉得是有问题的,因为他没有行为能力,他承担不了啊!这个是无效的﹐在法律上,现在银行方面如果他允许十岁的孩子买股票,这肯定有问题,这方面证交公司和银行是有责任的。
股民在网上表示,北京银行的股东名册“有些不正常”。“吴振鹏”今年二十三岁,持股数500万股,市值超过一亿元。“郑宇轩”今年才十岁,持股130万股,市值约三千万元。
大陆股民李先生表示照法律来讲,未成年的股东在股东名册上应该显示小孩的监护人,例如父母的名字,但在中国只要你有钱,谁的名义都无所谓。
李先生:中国人嘛!有的是有钱,有钱的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子,以孩子的名义炒股,只要你有钱以谁的名义都无所谓。
据报导,于本月十九号在上海A股市场上市 ,共发行12亿股,每股发行价是12.5元。股价一路高升,为该行集资了150亿元,成为大陆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
新唐人记者 李文 陆芳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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