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媒體報導,近日在上海股市上市的北京銀行,竟然有青少年股東,其中一位今年才十歲,所持股票市值近人民幣三千万元,因此在网絡上被議論紛紛,許多民眾質疑其資金的來源,并要求證監部門介入調查。
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張元欣律師指出,根据大陸法律,年滿18歲才具備法律責任。因此這位10歲小股東無法行使股東權力,他也不可以開戶成為一名股票的投資者。
張元欣律師:十歲的孩子當股東這恐怕我覺得是有問題的,因為他沒有行為能力,他承擔不了啊!這個是無效的﹐在法律上,現在銀行方面如果他允許十歲的孩子買股票,這肯定有問題,這方面證交公司和銀行是有責任的。
股民在网上表示,北京銀行的股東名冊“有些不正常”。“吳振鵬”今年二十三歲,持股數500万股,市值超過一億元。“鄭宇軒”今年才十歲,持股130万股,市值約三千万元。
大陸股民李先生表示照法律來講,未成年的股東在股東名冊上應該顯示小孩的監護人,例如父母的名字,但在中國只要你有錢,誰的名義都無所謂。
李先生:中國人嘛!有的是有錢,有錢的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子,以孩子的名義炒股,只要你有錢以誰的名義都無所謂。
据報導,于本月十九號在上海A股市場上市 ,共發行12億股,每股發行价是12.5元。股价一路高升,為該行集資了150億元,成為大陸最大的城市商業銀行。
新唐人記者 李文 陸芳采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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