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轮功学员递状高等法院控告江泽民

【新唐人】由七位台湾法轮大法学员委托的律师及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11月17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前国务院总理李岚清,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三人残害人群罪。

这是台湾人民第一次援用台湾依据1948年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所制定的“残害人群治罪条例”,正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江泽民、李岚青及罗干三人残害人群罪。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说:“江泽民等人权恶棍对法轮功成员残害和迫害,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斗臭、肉体上消灭。 这种做法完全符合了残害人群罪里面所列举的这个罪行。”

针对外界质疑未来如果定罪后会不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台湾区发言人朱婉琪说明了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意义:“第一个希望赶快制止目前正在进行的这场对于法轮功的迫害。第二个就是台湾目前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被非法关押在那边,有那么多无辜的受害者,我们希望藉由这样子的诉讼,能够唤起对岸对于江泽民利用军委主席,继续利用党、政、军、警、司法系统来残害法轮功这个事情,能够出来作一个立时的制止。”

除了台湾, 目前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已经对江泽民提出控诉的国家有:美国、西班牙、比利时。

正准备提出告诉的有: 澳洲、意大利、加拿、德国和阿根廷。

法国已经正式以酷刑罪起诉李岚清 ,而美国也判处湖北公安厅长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有罪。

新唐人记者 林宗益 王佩华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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