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輪功學員遞狀高等法院控告江澤民

【新唐人】由七位台灣法輪大法學員委托的律師及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11月17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前國務院總理李嵐清,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三人殘害人群罪。

這是台灣人民第一次援用台灣依据1948年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所制定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正式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江澤民、李嵐青及羅干三人殘害人群罪。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說:“江澤民等人權惡棍對法輪功成員殘害和迫害,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斗臭、肉體上消滅。 這种做法完全符合了殘害人群罪里面所列舉的這個罪行。”

針對外界質疑未來如果定罪后會不會流于形式的問題,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台灣區發言人朱婉琪說明了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意義:“第一個希望赶快制止目前正在進行的這場對于法輪功的迫害。第二個就是台灣目前還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被非法關押在那邊,有那么多無辜的受害者,我們希望藉由這樣子的訴訟,能夠喚起對岸對于江澤民利用軍委主席,繼續利用党、政、軍、警、司法系統來殘害法輪功這個事情,能夠出來作一個立時的制止。”

除了台灣, 目前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已經對江澤民提出控訴的國家有:美國、西班牙、比利時。

正准備提出告訴的有: 澳洲、意大利、加拿、德國和阿根廷。

法國已經正式以酷刑罪起訴李嵐清 ,而美國也判處湖北公安廳長趙志飛虐殺法輪功學員有罪。

新唐人記者 林宗益 王佩華 台灣台北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