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江泽民案 1月13日各方律师出庭

【新唐人】在江泽民2002年10月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灭绝种类罪(Genocide)将他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受理本案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请各方律师于纽约时间2003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点至12点就本案下一步程序到法庭出庭。据悉,届时将定出起诉江XX案的下一次聆讯时间。

在国际刑事法中,灭绝种族/类罪(Genocide)的定义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任何一种行为”。任何人,包括国家元首,如果犯下残害人类的罪行,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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