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公安副局長為何會淪為黑社會老大?

黑龍江雞西市公安局10月14日發布的一個懸賞通告,近日引發輿論關注。

通告稱,雞西市公安局打掉了哈爾濱市以「于濤、張緒霞、于波為首」的「涉嫌黑惡違法犯罪集團」,現公開向社會徵集這些人的犯罪證據。

據中共官媒報導,通告中提到三名涉黑頭目中,于濤是哈爾濱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張緒霞是于濤的妻子,于波是于濤的姐姐。

公開資料顯示,于濤出生於1962年6月,哈爾濱本地人。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曾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2011年成為哈爾濱公安局副局長,後升任常務副局長。

2022年1月,將滿60歲退休年齡的于濤被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稍後以二級巡視員的身分退休。今年7月9日,中共雞西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于濤落馬被查。

可見,于濤有兩個迥然不同的身分,明裡是哈爾濱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暗裡是當地黑社會的老大,而以他為首的這個黑社會集團還是一個家族性的犯罪集團

按說公安局應以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民眾安全為己任,掃黑打黑更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可身為公安局副局長的于濤自己竟然成了黑社會老大,帶頭破壞社會秩序,危害民眾安全,真夠諷刺的!

不過,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涉黑,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甚至淪為黑社會老大,這樣的事在中國其實早已算不上新聞了,可以說是屢見不鮮。不信大家可以去網上搜搜。下面就是我搜到的幾例。

據大陸澎湃新聞報道,石河子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白波利用公職身分和手中權力,網羅社會閒散人員、涉毒違法犯罪分子,逐漸發展形成規模近50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未遂)、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傷,社會危害性極大。2020年4月17日,白波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5年。

內蒙古烏拉特前旗公安局長賈淨博,從1998年開始,利用自己的特殊身分直接成立了一個大型涉黑組織,實施放貸、催債、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截止被查時,涉案金額高達14億餘元。

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禹帆,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受賄,貪污等罪,於2009年12月24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陝西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何奇,組織了一個以自己為首,包括20多名打手、親信的黑社會犯罪團伙。他們通過發放高利貸、敲詐勒索大肆斂財,從1998年至2003年,先後敲詐勒索17起,受害人被侵害的次數達上百人次,涉案金額達460餘萬元,非法斂財340餘萬元。

類似的例子還有更多,我就不舉了。有必要強調的是,這僅僅只是落馬的,淪為黑社會老大但還在台上沒有落馬的公安局長究竟還有多少就說不清了。

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淪為黑老大,或充當黑社會保護傘,不僅是中共官員以權謀私的突出表現,也是中共警察黑社會化的標誌。面對這樣的現實,我想大家肯定都會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何在中國公安局長會淪為黑社會老大,而且不是個別人?

我認為,這當中有兩點至關重要。

一個是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的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與監督。

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親自下場組織領導黑社會,固然來錢來的快,甚至可以發大財,但這麼幹畢竟是違法的,他們就不怕嗎?他們確實不怕,甚至可以說到了有恃無恐的地步。他們為什麼不怕,為什麼有恃無恐?因為他們掌握了巨大的權力,而且這種權力是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的。憑藉著這種權力,他們不僅可以輕輕鬆鬆網羅一群打手為他們賣力,而且在手下違法犯罪時還可以為他們提供保護,即便有人敢舉報他們,他們也有本事擺平。

再一個就是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的道德淪喪與私慾膨脹。

中共嘴上說領導幹部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其實不過是自欺欺人的鬼話。跨人改革開放時代後的中國人,逐利成風,中共官員更是帶頭撈錢,尤其是江澤民以貪治國以來,中共已淪為了一個徹底爛透的腐敗黨,大大小小的官員毫無廉恥可言,一個個撈錢都撈紅了眼,唯恐落於他人之後。公安局長作為他們中的一部分,其道德淪喪與私慾膨脹自然不難想像。這是他們淪為黑社會老大的內心驅動力。

試想,握有不受制約和監督的巨大權力,而且道德淪喪私慾膨脹的公安局長,面對黑社會能夠帶來巨大利益的誘惑,一個個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也就不奇怪了。

而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的權力之所以得不到有效的制約與監督,他們之所以會道德淪喪私慾膨脹,根子不在他們自己,在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極權體制。其實,共產黨本身就是最大的黑社會。這個黑社會不除,公安局長淪為黑老大的醜聞就不會絕跡,只能愈演愈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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