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11日訊】中共重慶市前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涉嫌受賄一案,9月1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鄧被控在擔任公職20年間,非法收賄人民幣至少4267萬元。另據明慧網報導,鄧恢林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據保定市中級法院微信公眾號通報,保定中院10日一審開庭審理鄧恢林受賄案。
據指控,1999年至2020年1月,鄧恢林利用擔任宜昌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多個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
鄧恢林當庭表示「認罪」。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鄧恢林於2020年6月被調查,今年1月4日被「雙開」,1月22日被逮捕。中共官方通報稱,鄧恢林「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等。
鄧恢林也是繼朱明國、王立軍、何挺之後,第四名被查的重慶市公安局長。
另據明慧網報導,鄧恢林任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期間,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另有包括胡宗智、仇敏、劉再美、劉豔萍、謝厚美在內的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4年。
鄧恢林、朱明國、王立軍、何挺四人,均因參與非法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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