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5月03日訊】山東一位七旬的法輪功學員被公安非法監控,公安強行向她徵收每天兩百元的「監控費」,家裡表示拿不出錢以後,公安近期又以不交「監控費」為名,再次綁架了老人。
法輪大法明慧網5月2號報導,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韓村,74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富珍,長期遭到公安監控。最近,公安又強制要求張富珍家人每天出二百元「監控費」,村裡也得出錢,作為給在門外監控她的人的費用。
據了解,張富珍曾在2017年外出張貼有關法輪功真相的不乾膠,被濟南市歷下區龍洞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2018年3月2號,張富珍的案件被移送到濟南歷下區法院,因老人出現重病狀態,案件沒有開庭,但公安一直沒有對張富珍解除監控。
報導說,張富珍家裡表示拿不出錢。目前沒有關於張富珍老人進一步的消息。明慧網的報導說,這位老人曾去銀行取款時,發現工作人員付給她兩千元,而帳面上卻記錄存入兩千元,為了避免給銀行和工作人員帶來損失,老人立即去銀行澄清,糾正了錯誤。
上個月(4月)20號左右,公安以不交「監控費」為名,再次綁架了張富珍老人。
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政策博士葉科表示,這是非常不正常的現象,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政府都是老百姓納的稅養活的,因此有義務保護納稅人的安全。何況法輪功學員只是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對任何社會都是有好處的。
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政策博士葉科:「這些警察、公安也好,他們本身已經從老百姓身上拿走了那個納稅人的這個錢。他們本來就是要保護公民的。那麼現在法輪功學員沒有危害任何人,反倒成為迫害的對象,監控的對象,這本身就是善惡顛倒的一種表現。那麼還要去收他們的監控費,那這樣就更加讓人覺得特別無恥。」
報導說,張富珍曾去給監控她的人講理,那些人卻說「沒辦法,這是我們的工作」。
旅美時事評論人士任百鳴:「在這個中共統治下的圈子裡面,人們卻覺得這樣的事情好像是理所當然的。從這件事情當中你就可以看到,長期被中共洗腦的國人,完全不知道正常社會應有的社會價值,所以是處在這麼一種被中共利用,當槍使的狀態當中。」
儘管中共當局一再聲稱「依法治國」,地方公安為什麼還會有這種違反法治的行為?
葉科:「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公安警察他去出賣良知當掙錢手段,那一定是因為這個國家的政策導向的作用。這就是因為中共對法輪功的毫無法律基礎,毫無道德底線的迫害政策造成的。所以這些人把任何的法律條文也好,所謂的法律思維也好,都置之腦後了。」
葉科表示,由此可見,中共迫害法輪功給中國社會造成了惡果。
葉科:「現在是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可是以後的話它也可以同樣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因為它放大了這些人的這種昧著良心做壞事的社會現象。官員無法無天,各種莫須有的罪名他可隨時都扣在任何人身上。對於一個社會來說是,是一個非常可怕的趨勢吧。」
張富珍被迫交「監控費」並不是個案。原中國商務部辦公廳處長,法輪功學員張亦潔2015年控告江澤民時,在訴狀中表示,自己家人曾被強行索要4000元「監控費」,她被迫出走。
湖南幼兒園女教師范麗英,2001年被關押在洗腦班迫害期間,被迫付給單位請的夾控人員「監控費」及「監控加班費」1200元。
類似現象,在全中國多個省市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普遍發生著,他們被迫支付的「監控費」從每天幾元到幾百元不一。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