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紅禍】三反運動 下指標的黨內整肅

【新唐人2019年05月02日訊】中共奪權建政後,先發起土改和鎮反運動,消滅了中國的鄉村菁英和黨外菁英。緊接著,中共又發起了三反運動,把矛頭對向中共黨內,過程中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三反運動的真實目的是什麼,我們帶您一起了解。

中共奪權後,立即展開三大運動,即土改、鎮反、抗美援朝。但中共這套「階級鬥爭」「政治掛帥」的做法,並不得民心。據中共《學習時報》宣稱,當時作為朝鮮戰爭總後方的「東北地區」,已發現許多中共黨員不願參加政治學習,不願做黨務工作。

另外,中共極權專制和宣揚唯物論的弊端也開始顯現,一些黨員掌控了權力,又缺乏信仰及制度制約,很快開始貪污斂財。

旅美時事評論員唐靖遠:「從三反運動我們可以看到,共產黨一掌權,腐敗現象就已經產生了,我想有幾個原因,一是當年共產黨起家的一部分人,本身就是農村的地痞流氓,他們信的是機會主義和拜金主義,習慣了以革命的名義瓜分別人的家產,一旦掌握權力以後,慾望只會有增無減。二是要實現政治清廉,要麼是有制度設計的外在監督作為約束、要麼是有內在的信仰和道德作自我約束,但共產黨兩者都沒有,而且兩個都是它堅決反對的,那麼必然是『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

1951年,中共東北局展開了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作風的運動,並把相關做法上報北京。中共隨即於1951年12月下令,在全國展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1952年2月又下令,把「三反」運動與整黨結合。

1952年1月4日,毛澤東下發他起草的《關於立即限期發動群眾開展「三反」鬥爭的指示》,要求各地限期展開鬥爭,上繳報告,「違者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份子」。

各級官員唯恐行動不力,被冠以貪污分子的罪名,於是立即開始胡揪亂鬥。各單位掌握經濟情報又與商人來往的、負責採購的、掌管倉庫的等等,都被視為嫌疑對象。

毛澤東還規定,貪污一萬元以上是大老虎,五千是中老虎,一千是小老虎;並毫無根據地下達指標:「二月份全軍發動打大老虎,至少應打二千至三千隻。」「每一個小省應有大小老虎幾百隻,每一個中等省和大省應有大小老虎一、二千隻至三千隻。」「全國可能需要槍斃一至數萬貪污犯才能解決問題。」

各單位各部門的「打虎隊」,對嫌犯嚴刑逼供,再根據口供定罪,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據甘肅省鎮原縣紀錄,當地酷刑有打、捆、凍、刺、拷、窒息等55種,造成16人自殺。時任旅大市委祕書長任仲夷提出,應重視物證,不能靠逼供出的口供定罪,結果他本人也被指有「右傾」傾向。

唐靖遠:「三反運動,它的目的是整黨保黨,但它既不是從源頭上解決產生腐敗的制度原因,也不是以法治為途徑。而是靠殺人樹威,用再一次黨内整肅來達到保黨的目的,這反映了共產黨從本質上嗜殺的特性。這樣做還有一個目的是震攝黨內外。因為那時已經有人開始不願參加中共那套政治學習了,所以中共也是用運動來製造恐怖,脅迫人服從。」

「三反」運動於1952年10月結束,據統計,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有9942人,無期徒刑的67人,死刑立即執行的42人,死刑緩期執行的9人。

而這些官員在逼供下交代的,所謂與資本家交往的經歷,很快就成為中共整肅民族資本家的「五反運動」的理由。

採訪/編輯/林瀾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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