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們討論了如何運用一些重要原則,來安撫幼兒的壞脾氣。但是有的媽媽說,「黃醫生,我家的孩子不是普通的壞,你教我的方法不管用,他一發脾氣就會亂丟東西,還打我,怎麼教啊?」
當和藹的認同或轉移他的注意力,都無法安撫及糾正孩子反覆的「野蠻行為」時,那我們就必須探討孩子為什麼會有這種行為,再重新引導和讓孩子認知他的行為。
定義「紅燈行為」
有時候,小孩會出現您無法容忍的行為,例如打人、吐口水、咬人、搶東西等。又或是做一些危險的事情,如外出時不願意牽大人手而獨自橫穿馬路,拿大人的剪刀玩耍等。這不是普通的發脾氣,而是極端的行為。這時候,父母就不該運用之前所提到的「認同與轉移」的方法。
說到這裡,很多父母都會心有戚戚地點頭:是的!孩子一直都有這種極端的壞習慣,例如只要成人不依他,他就會馬上打人、亂扔東西等,即使你阻止了一次他還會不停地重犯。
每一個父母對這種「紅燈行為」有不同的定義,但只要您認為孩子的某些行為是極端的、危險的、或觸犯了您的家庭規矩,我稱之為「紅燈行為」,就應該糾正。
懲罰管教,不只引來怨恨
很多父母會用一些懲罰方案去糾正孩子這些「紅燈行為」。
懲罰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正面懲罰,例如罰孩子站到角落,直到認錯為止;或反面懲罰,例如沒收孩子最喜歡的東西,或罰他不能看電視,或對他不理睬,說「媽媽不愛壞孩子」等。
不管任何一種,我認為懲罰達到的目的僅僅是暫時停止了孩子的不當行為,卻不能「糾正行為」。而且懲罰是強迫性的一種威脅,即如果當時孩子停止了那些行為,只是因為他害怕你的懲罰,而沒有「認知」他的錯誤行為。
但即使孩子認同了,卻是因為你的懲罰而引出的強迫性的認同,在他幼小的心裡可能會對你產生恐懼,而失去對你的信賴。
這樣長大的孩子,不會和你分享他內心的世界,因為他認為要是你不讚同他的行為,他便會得到懲罰。
另一個可能性,便是孩子會開始怨恨,他會恨你每一次都威脅地強迫他認同。當他長大後,會有「被釋放」的感覺,不再受您的「威脅」,而產生更叛逆的行為。較大的孩子,其實很多時候都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且會讓父母生氣,即有認知性,但他偏偏要做,就像很多成人都知道抽菸有害健康,但還是會抽一樣的道理。
再加上當您在懲罰孩子時,難免會說出或做出不當的言辭或行為,例如孩子不願意被懲罰時,如罰站等(大多數的孩子都不願意),您會生氣的說「你現在給我去那邊站好,再不去,我就拖你去!」,結果您很可能會真的把孩子拖到角落,這免不了孩子歇斯底里的大哭大叫,那到底是誰「野蠻」呢?
那我們該如何糾正孩子這些「紅燈行為」?不去理會或忽視他?當然不是。既然家長們都會說這是孩子的「壞習慣」,下期就讓我們從「如何糾正壞習慣」開始討論。
文/黃彥鈜(幸福兒科診所院長)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