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處理員工性騷擾 提早面對書面回答

【新唐人2018年04月26日訊】職場性騷擾,是非常敏感的話題。如何界定性骚扰?身爲企業僱主或僱員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來聽一下專業律師的解答。

鄭博仁律師表示,很多人錯誤的認爲只要沒有身體觸碰等行為就不算性騷擾了。

律師 鄭博仁:「在美國,特別加州,性騷擾的定義是從受害者的判斷、跟想法、跟接受,不是跟騷擾者的意圖跟想法。」

他舉例,有些造成他人困擾的持續行爲很可能會構成性騷擾。

律師 鄭博仁:「如果有一個人,他用眼睛一直看你,早晚的話會改變一個工作環境。如果語言上他一直跟你講不應該講的話,早晚的話這個也會變成性騷擾。」

他說,如果僱主員工投訴性騷擾,僱主需謹慎對待。

律師 鄭博仁:「第一,你不能暗示、私底下把事情解決掉,很多華人的雇主他們不想檯面上講到性騷擾,他就好像性騷擾沒有發生。」

他說,僱主不僅要正式應答,還必須要保護投訴的僱員。

律師 鄭博仁:「第二,你一定要有一個書面上的回答,很多雇主他們不願意做書面上的回答,因為他們怕留有證據。」

鄭律師表示,被投訴性骚扰的僱主,首先要考慮可不可以跟對方和解。他說,有的時候,投訴的員工可能只需要一個道歉。

律師 鄭博仁:「一般的和解金額官司如果打得久,都是十多萬。」

他說,被投訴者不能以侥幸心理毀掉任何文件,這可能會造成更不利的結果。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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