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大陸媒體傳出賈敬龍已被執行死刑的消息,令人震驚。
賈敬龍,河北石家莊農村青年,在2015年大年初一,因為準備結婚的新房被當地官員帶人強拆,未婚妻離他而去另嫁他人。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賈敬龍以射釘槍殺死了一名帶頭強拆他婚房的村官。案後賈敬龍被判處死刑,不久前大陸最高法院核准執行。這起政府違法強拆在先,官逼民反而導致的殺人案,在海內外引起廣泛關注,輿論普遍認為賈敬龍殺人有罪,但罪不至死。
為此,刀下留人的呼聲持續不斷。就在14日,大陸著名法學界專家學者江平、郭道暉、張思之、張千帆、賀衛方、許章潤等十多人,還在向大陸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強聯名發出《關於賈敬龍死刑覆核一案的呼籲書》,要求立即停止對賈敬龍執行死刑。在這種背景下,賈敬龍還是被堅決地被執行了死刑。究其原因,器官摘取可能是賈敬龍非死不可的原因之一。
據大陸媒體報導,賈敬龍前任代理律師魏汝久透露,賈敬龍在二審判決後就簽訂了器官捐獻自願書。至於到底在甚麼情況下簽的自願書,自願書的細節,以及捐贈器官的去向等細節,賈敬龍家屬都不知情。家人問法院,法院甚麼都不說,賈敬龍的新律師羅新隆也表示不清楚,不方便多說。而賈敬龍在見面最後分手時,要交給母親王香蘭一張紙,或許會透露一些真相的一封信,也被工作人員截了下來。
官方如此遮遮掩掩,不正說明器官捐獻自願書不過是個掩人耳目的幌子,而賈敬龍的器官正好與他人匹配,甚至可能還是一個「重要的人物」,或許就是賈敬龍必須死,而且必須現在立即就死的原因之一吧。
這一點我們可以從聶樹斌案得到佐證。早在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莊孔寨村30多歲的婦女康菊花在一塊玉米地裡被姦殺,當時不滿20歲的聶樹斌,在證據不足、漏洞不出的情況下,被當地公安分局當作犯罪嫌疑人抓捕。次年聶樹斌就被執行死刑,罪名是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為此,聶樹斌家人為其冤案多年上訪無果,直至真正的殺人凶手王書金落網。
出乎人們預料的是,殺人凶手王書金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實,並堅稱「聶案我幹的」,而公訴方卻始終堅持「凶手不是你」。就這樣真凶王書金落網十幾年了,聶樹斌冤案卻仍得不到改正。據大陸知情人爆料,當年石家莊法院發現該案有疑點,主張疑罪從輕,判死緩。但是當得知聶樹斌的腎臟與當年患尿毒症的中共外交部某高官要尋找的腎源相匹配時,為了救某高官的命,經高層下令,對聶樹斌立即執行了死刑。
對照聶樹斌的按需被殺,賈敬龍和聶樹斌有共同點,那就是年輕、健康,而且被行刑前都是鮮活的生命,摘取這樣的器官用於移植成活率是比較高的,也就更容易成為中共權貴特供器官的犧牲品。
事實上,活體摘取器官的事在大陸廣泛存在。2003年曾經揭發中共當局隱匿SARS的「中國良心」退休少將軍醫蔣彥永,2015年向香港媒體揭露解放軍腐敗內幕時,就透露解放軍總後勤部所屬的軍醫院,包括解放軍總醫院在內都與政法委勾結,直接派車到刑場拉死囚「爭搶活鮮器官」。犯人不一槍打死,即被拉回醫院手術臺摘取器官、移植,手法慘無人道。
還有比這更殘忍、數量更多的,沒有經過像賈敬龍和聶樹斌這樣法院死刑判決和執行過程,就被直接從監獄、看守所送到解放軍醫院,用流水作業方式,由各科室醫生分別摘取其心臟、肝臟、腎臟以及眼角膜等,用於器官移植的案例。這其中,以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數最多,甚至持續至今。
當任何百姓都有可能因為自己的器官與別人匹配而被殺害,當換腎和買豬腰子一樣容易,當人命關天的大事都成為作兒戲的時候,還有甚麼事情不會發生呢?這就是今天的大陸。河北石家莊的賈敬龍和聶樹斌案,不過是冰山一角罷了。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