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無罪判決率接近零 誰是受害者?

【新唐人2016年02月23日訊】過去十多年來,大陸刑事案件的無罪判決率急劇下降,目前已經趨近於零。也就是說,只要被公安機關逮捕,再被檢察院提起訴訟的被告人,基本都會被法院宣告有罪。法學界人士普遍認為這是一種極其違背司法規律的現象,也是造成大陸冤假錯案高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據中共最高法院歷年公布的數據顯示,從2001年開始,大陸法院的無罪判決人數和無罪判決率,出現了急速下跌。2000年,各級法院無罪判決人數曾達到6617人,到了2014年級降到了778人,無罪率約為0.06%,這意味著每1萬名被告人中,僅有6人被法院宣告無罪。被告人被判有罪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那麼,中國如此低的無罪判決率是否正常呢?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原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因為在中國社會裏,冤假錯案太多了,可能它是維持一種判決率要高,案件駁回率要少,這樣證明司法機關工作質量高,實際上這裡,我覺得就是一種司法腐敗,用人命關天的事情換取它的司法表面看案件合法率高,實際上是假的。」

據有關數據顯示,相比於中國無罪判決率接近於零的趨勢,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的無罪判決率,一般在25%左右,香港裁判法院無罪率高達45%,大陸法系國家的無罪判決率大約在5%左右。

趙遠明:「這個一般在國際上都是有一定的率,也就是說不可能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做的特別的好。如果說從法院這反映出來沒有甚麼無罪釋放的,從側面證明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子基本都『正確』,或者說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的案子基本也都是正確,我覺得在中國現實社會中,這個簡直是一個天大的笑話,是不可能的。」

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國無罪判決率持續走低的背後,是大量冤假錯案的被掩蓋。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據我所知,就是明知是無罪的人,他們(法院)為了避免國家賠償,它都會給他判一個『實報實銷』罪,就是他(判刑前)關了多久就判多久。如果判『實報實銷』罪的,一般都是應該判無罪的而判了刑。」

對此評論指出,最高法、最高檢將無罪率納入業績考核指標,是造成中國無罪率低的主要原因。據報導,2005年,高檢院對檢察機關公訴案件績效考核指標作了具體規定,要求無罪判決率不超過0.2%。而在最高法院案件質量評估體系中,也將無罪率納入。各地上行下效,紛紛出奇招追求「無罪率為零」,甚至規定「出現無罪判決將追責」。

張讚寧:「據我所知,在周永康掌控政法委時期,他們內部還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零無罪』,就是判無罪的,必須是零。不管他有理沒有理,有證據沒有證據。」

此外,多名法學專家指出,無罪判決率低的另一個原因是,很多原本應該判決無罪的案件被「悄悄處理」了。例如檢察機關以「撤回公訴」的方式,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偵查等,但這種做法被認為既欠缺合法性,又有損於追訴人權益。

據了解,自1999年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以來,大量根本沒有罪錯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其中一些人在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提起公訴後,都曾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將案件退回檢察院,或由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卻往往以所謂的「補充證據」為由擱置不理,法輪功學員也因此被無限期羈押。

對此,中國資深法學專家、原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指出,像上述情況,法院完全可以判處被告無罪釋放,卻為了所謂的零無罪率,而置法律於不顧。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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