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飛機上突發急症猶懷抱炸彈 難忘被拖延救治經歷

【新唐人2015年11月28日訊】11月22日,一篇名為《南航CZ6101生死間,一個記者有話想對你們說》的長微博發布後,引起網民的關注。該記者飛機上突發急症,先是飛機降落近50分鐘才打開艙門,隨後機組人員和地面救護人員推諉無人抬他下飛機,這起事件迅速成為了各大媒體的頭條。15個小時後他才被送到手術室,這生死之間他都經歷了什麼?

據陸媒報導,這名記者張先生講述了他在11月9日乘飛機突發疾病的經歷:他在被送往首都機場醫院後,中間還經歷了兩次轉院,最終是通過自救的方式才能順利脫險。而在飛機停下到艙門打開的那50分鐘里,他經歷了從未感受過的痛苦,「猶如懷抱一顆隨時可能會爆炸的炸彈」。

他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念頭起始於11月22號手術後完全拆線的那一刻,「我肚子上長長的刀口上拔掉了最後幾個訂書釘,這意味著我又回歸到一個完整的軀殼。」

張先生講述道,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9日,就職於遼寧電視台記者張先生乘坐中國南方航空CZ6101次航班從瀋陽飛往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此行的目的是採訪阿里巴巴有關雙11的新聞。

飛機8點起飛,起飛後大約5分鐘,他感覺到肛門部位抽搐疼,並嘗試去廁所排便,但未能減輕痛楚。此前他吃了一小桶碗面,一塊小蛋糕,幾小袋一隻裝的杏肉,也並沒有感覺不適。

9點鐘時,他第一次向空姐求助,口述自己起飛後肚疼不止,無排便感,空姐表示這很正常,是氣壓問題,他們也常遇到。

9點20分,他疼痛加劇,已疼得「坐立不安,渾身虛汗」,便第二次向空姐求救,並要求叫一台救護車。但遺憾的是飛機上並沒有醫生。

飛機於9點40分落地,但是滑行後遲遲不開艙門,而救護車此時就在十米開外。直到飛機落地50分鐘後,機艙門才打開。

張先生說,在這50分鐘里,經歷了讓他這輩子都難以忘記的回憶。他一直在考慮怎麼能挺過去。還沒等他想明白,自己的意識已經漸漸模糊,處於半昏迷的狀態。手機里來接機的電話不斷在響,但他卻無法接起。

他說那是自己從來沒感受過的一種疼痛,好像肚子里有一個東西,即將要爆炸。肚子脹氣地越來越厲害,肚皮已經鼓了起來。

張先生說,如果沒有那50分鐘的等待,飛機上剛停下的時候如果可以下去,他是完全可以在別人的攙扶下走下飛機的。而當艙門打開後,所有乘客下了飛機,張先生則面臨下不去飛機的問題。而此時,急救車醫生和乘務人員則針對「誰該把他送下飛機,誰該負責」這一問題爭執了起來。

張先生說,那一刻他的心情幾乎陷入了崩潰。「我覺得這件事情簡直是不可思議,我坐的這趟航班是從瀋陽飛往北京最短的航線,出現這樣的事我覺得非常罕見。」

無奈之下,他只好大喊一聲,「我自己下去!」整個過程中,他在意識不完全清醒地情況下,半蹲半爬下了旋梯,還自己爬到了救護車的擔架上。當時周圍有空姐、急救車人員和清潔人員,卻「沒有人扶我一把!」隨後,張先生被送到了首都機場醫院。

到達首都機場醫院後,他們進行了各項檢查,但始終無法確診病情。醫生明確說只得轉院,給他聯繫了就近的朝陽或協和。

然而,等他上了999的救護車,救護人員說那兩家醫院不能掛上號,只能去999急救中心。

張先生事後才得知「他們騙了我」,像他這種急症不存在掛不上號的問題。

他在999急救中心又耽誤了3、4個小時,這段時間醫院不斷對他做著各種檢查,但仍然無法確診病因。「後來他們給我上了開塞露,但是病情不僅沒有好轉,反而加劇了病情。」他在微博中甚至表示,他們反覆問我是不是吸毒,更讓他絕望得淚流滿面。

張先生說,他當時已經覺得自己快要不行了,眼前開始出現了黑色,但求生的意志讓他用盡身上最後的一點力氣,請同事幫忙聯繫他醫療大V的朋友——「燒傷超人阿寶」和「白衣山貓」,他們立刻跟999急救中心,了解了他的病情後,果斷地幫他轉院,「他們的意思是我必須馬上開刀。」

在經歷了兩次轉院後,張先生終於被推進了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的手術室。經手術,切除了一段壞死的小腸,最終脫離危險。「我幾乎是在最危險的時刻之前,把肚子上的『炸彈』拆了才保住了命。」

在醫院度過了整整11天,張先生才順利出院回到了家。23上午,機場方面官員來到了張先生的家中進行慰問,並向他鞠躬致歉。

對此,張先生表示自己確實有話要對南航說,因為作為一名乘客,在飛機上是屬於信息關閉狀態,他的一切需求都必須通過機組人員傳達給相關方,無論是塔台還是急救。

他說,一個合理的社會規則應該是easy模式,當求助空乘的時候,每名乘客只需要說出自己的合理訴求,一套完善的體系會自動給他提供最佳的選擇和服務,這不僅是乘客要求南航,這是包括南航人在內每個人在社會體系中的長期訴求。

南航通過其官方微博發表了聲明表示,「經初步了解,CZ6101航班當天落地滑行至滑行道時,飛機剎車系統出現故障不能繼續滑行,等待拖車拖行至停機位之後開啟艙門,對此我們將進一步查明原因。」

同時,這件事情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張先生說,如果他接受了賠償,就會被認為自己似乎就放棄了對這件事情的追訴——要求有關方面儘快處理完善相關的問題。「我出於對公眾負責,更多的是希望不要有下一個人再遇到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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