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陸開徵房地產稅? 沒有土地哪來稅

【新唐人2015年08月05日訊】中國的房地產稅有可能將要開徵,因為涉及的範圍廣泛而引發了民眾的關注。開徵房地產稅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重復徵稅,這些問題在中國大陸一直是存在爭議。

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稅在2014年宣告失敗,當時有消息傳出,2015年中共當局可能啟動全國範圍的房產稅徵收。

7月14號,《經濟參考報》的消息指出,中共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4年中央決算報告,樓繼偉說,今年將配合做好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據了解,這是兩年來,中共官方對房地產稅進度問題的正式表態。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房地產稅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現階段應在全國人大、財政部內部徵求意見,進行完善,還沒有到向專家等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階段。

施正文說,主要是把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成為新的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稅種暫不納入房地產稅,隨著​​房地產稅徵收步入正軌,未來會再進行改革。

北京《國情內參》首席研究員鞏勝利:「從14年的3月開始,中國的財政已經開始出現負數了,那麼接下來的負數可能更大更大,因為中國現在的開支方面大於收入方面,特別是一些莫須有的開支,比如像維穩費用還有政府的三公開支,還有中國的軍隊開支,在每年的增加,而且增加的幅度都很大。中國當局現在沒有錢花了,就來搞這個稅收。」

從房地產稅的字面來看,課稅的對像是土地、建築物以及其他地上附屬物。在其他國家,房地產稅能順利實施,是建立在住宅私有化和產權清晰的基礎上,而在中國,住房按產權性質大體可分為:央產、軍產、單位產權和私有產權房,人民沒有擁有土地的權利。

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教授謝田:「所以中國呢,實際上是照搬西方名詞,但實際上它沒有法律基礎。在中國,老百姓買了房子的時候,從來沒有買到擁有權,只是買了70年的使用權,所以實際上,中共從法律上,從道理上,它是沒有法律的基礎和沒有這個資格去徵收這個稅。」

目前按照中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企業生產、商業經營性用房等,須按年度繳納房產稅,而居民住房則「暫不徵收」。因為大陸以往的房產稅的課稅對像,僅限於城鎮經營性物業,而房地產稅可能涉及所有的房產,因此引發民眾的廣泛關注與質疑。

北京《國情內參》首席研究員鞏勝利:「我今天看了一本資料,說中國的地方債和中央債,是接近GDP之和,這是甚麼概念,中國現在GDP,2014年之和大概是64萬億,接近64萬億,這是14年的總和。現在的債務,地方債和中央債加在一起,公布出來的數據大概是56萬億,這是光公布的,公開的,老百姓都看得到的,如果不算這個公開的,可能我估計要突破GDP的和。」

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教授謝田:「撈錢,撈錢,政府沒錢,稅收不夠,資金短缺,這是搜刮民脂民膏的好辦法。但現在呢,是第一步,它用這個商業房地產來做一個開始,但是一旦真的開徵了,下面肯定老百姓會反彈起來,因為這個太惡劣了。」

有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一旦房地產稅開徵,估算價值100萬人民幣的首套房,每年可能會增加大約5,000元的稅負。

採訪/朱智善 編輯/黃億美 後製/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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