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區政府開始新一輪地皮掠奪

【新唐人2015年04月05日電】2015年3月中旬,西安市城牆內西北部沿順城巷以南、以西的許多單位、居民社區、個體住戶等門前,都貼出了社區的《通知》,內容如下:

“順城巷範圍內的居民住戶:為了改善人居環境,集約利用土地,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市區人民政府的要求,為更好的掌握西北一路轄區的現狀及群眾意願,將在順城巷棚戶區範圍內開展初步調查摸底工作,望廣大居民予以積極配合與支持,主動到西北一路社區進行摸底登記。截至登記時間:2015年3月24日(週六、周日正常登記)登記請攜帶:戶口本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可以不提供)逾期不登記者 後果自負。

《通知》張貼後,街道辦和社區的工作人員隨即開始了從未有過的積極主動地工作,不僅雙休日不休息,還進入居民社區或單位家屬院,逐樓、逐層、逐門逐戶地要求房主進行“摸底登記”,並且守在這些社區或家屬院大門口,要求出入的房主進行登記。《登記表》的名稱叫做《蓮湖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調查表》。

西安保存有完整的明代城牆,沿古城牆內開闢有道路,這些道路現名叫聯盟巷、北馬道巷、順城巷等。挨順城巷的社區或家屬院的許多房主感到奇怪,我們好端端的住宅樓,為什麼要被定為“棚戶區”?政府要幹什麼?是不是拆遷災難降臨到我們頭上?帶著這些疑慮,有些房主向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辦理登記的人員提出了質詢。

在某單位位於西北一路的家屬院門房內,房主問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辦理登記的人員:“我們的住房是八九十年代經過正規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的住宅樓,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綠化、安保等設施配套齊全完好,使用年限為七十年,現在才使用了二三十年,憑什麼定為‘棚戶區’?有什麼可‘改善’的?”

社區人員回答:“這個我不知道。”街道辦人員說:“這是專業人士界定的。”房主問:“哪位專業人士界定的?”街道辦人員沒回答。

房主問:“‘集約利用土地’,是不是要搞拆遷?”

社區人員回答:“是拆遷前的摸底。”

房主問:“拆遷如何安置?貨幣安置每平方米多少錢?房屋安置是不是分就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兩種?我們聽社區人員說‘安置在蓮湖區範圍內,都算就地安置’。蓮湖區方圓一二十裡,這能是就地安置嗎?”

社區人員回答:“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房主問:“拆遷後過渡期多長時間?”

社區人員回答:“不知道。”

房主問:“拆遷過渡費標準是多少?”

社區人員回答:“沒定。”

房主問:“這次拆遷提升有多大範圍?聽說在蓮湖區要從北門一直到玉祥門、西門,從順城巷向城牆內延伸三百米,是不是這樣?”

社區人員回答:“可能是這樣,具體我也不清楚。我們西北一路社區只負責西北一路向西直到順城巷這一片。”

房主問:“哪級政府主持搞的?”

社區人員回答:“在蓮湖區,是由區政府棚戶區改造辦公室主持的,西北一路這一片是由青年路街道辦事處提升科主持的。”

房主問:“你們的《通知》中說‘逾期不登記者 後果自負’,逾期不登記者有什麼‘後果’?”

社區人員回答:“這不是我寫的。”街道辦人員回答:“這或許措辭不合適。”

我們還要提一些問題,但街道辦人員說:“你們有問題可以到社區來,有專門的人員給你們解答。”就匆匆離開了。

從社區張貼的《通知》、分發的蓮湖區棚戶區改造辦公室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調查表》和社區、街道辦人員的答覆可以看出:

這次順城巷“提升”、“改善”、“改造”是“西安市、區人民政府的要求”,是西安市及有關區政府的行為,是城市又一次大規模拆遷“改造”;

西安城牆周長約14.4公里,城牆以內三百米範圍面積約有4.2平方公里,居民約有一二十萬,如果按有關人員的答覆,這一大批居民將在這次順城巷“提升”“改造”中被拆遷;

現在西安城區的房屋,不論是機關單位的家屬樓、社會統建的社區住宅樓還是個人的房屋,絕大部分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建造的磚混或混凝土澆築的框架式房屋,堅固完好,根本不需要“提升”、“改造”。政府把這些居民建築定為“棚戶區”,完全不符合實情,這本身就包藏禍心,是指鹿為馬,是打著“提升”、“改造”的幌子,為了再一次進行大規模的地皮掠奪倒賣炮製理由;

拆遷改造,國家、省、市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各方有哪些權利、責任、義務?具體有哪些政策、方案?貨幣安置標準是多少?如何安置?安置房在什麼地點?樓形、戶型是什麼樣的?過渡期多長時間?等等,這些重要的問題一概不給居民公佈,在大多數居民對這些重要問題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叫居民接受“棚戶區改造”調查,並在《調查表》上簽字,這種“調查摸底”具有極大的欺詐性。市、區政府一方面可以以居民在《調查表》上的這種簽字作為居民同意自己居住的房屋為“棚戶區”、同意政府對這種“棚戶區”“提升”、“改造”的依據;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全社會顯示這種“提升”、“改造”是居民自發提出的,是根據民意進行的,是符合大多數居民意願的;可以騙取、套取國家對棚戶區改造給予的政策優惠和資金支持。

我們不能不感到,給中國人民造成巨大深重災難的“拆遷改造”,落到了我們頭上!

市、區政府為拆遷、掠奪地皮,無中生有地以“舊城改造”、低窪區改造”、 “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為理由,是常用的手法。

2013年3月,碑林區政府對朱雀東坊強行拆遷。朱雀東坊是1983年西安市政府拓寬南大街,給拆遷戶建的安置樓,共11棟,居住860多戶,有戶籍人口2400多人。這些住宅樓為磚混結構,6層單元套房,到拆遷時使用了30年,基本完好。但是西安市碑林區政府強行把朱雀東坊定為“棚戶區”,作為“改造”的“理由”。

當年在西安中心區域南大街的這些居民,被政府安置到城外朱雀路東側,居民原來的私有房喪失了,政府給建的安置房為公有房,拆遷戶出租金居住。這次政府對社區“改造”,要被安置戶對現住的房屋面積每平方米繳1500元,購買房屋的產權,然後才給住戶安置新房。現有的安置房為33至54平方米不等,而建新的安置樓,套房面積為40至88平方米不等,安置房比現有住房多出的面積,住戶每平方米要出3500至5500元不等的錢。住戶從城中心的私有房,到租住城外的公有房,再到這次要出錢購買住房,改來改去,還要出一大筆錢購買住房,原私房戶的權益就這樣被一步步剝奪。

碑林區政府對朱雀東坊社區的“棚戶區改造”,根本不與居民商量,不召開居民大會,完全由政府單方面決定。高音喇叭不分晝夜廣播,數百指揮部人員在社區裡亂竄,尤其在深夜進入居民家,車輪般地“做工作”。還雇傭打手,大天白日之下暴打居民和商戶。

位於長安北路西側的新西裡社區,是1978年西安市政府進行長安路及居民區改造,拆除了這裡400多戶私有房,新建了18棟居民住宅樓,產權歸西安市房地一分局公有。這四百多私有房戶成為租房戶被安置在這裡。

2008年5月25日,陝西中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宣佈對新西裡的12棟居民樓予以拆除,理由是該公司與西安市房地一分局簽訂協定,由該公司對新西裡實行“低窪區改造”。 對原有的私房戶在新建的高層樓予以安置,新房產權仍歸房地一分局,原私房戶須繳納房租居住。

2007年11月,西安市新城區政府開始進行所謂的“民樂園棚戶區改造”。“改造”的範圍是解放路以東、尚勤路以西、東五路以南、東新街以北,政府公佈的拆遷面積為166.77畝,需要拆遷居民2110戶。實際的拆遷面積有五百多畝,拆遷的居民有五千多戶。

這個所謂的“棚戶區改造”立即遭到這一帶絕大多數居民的強烈反對。居民們認為:
這片區域的居民私房都是近幾年新建的磚混結構的建築,樓房是經過城市規劃建造的堅固耐用的正規房,怎麼能稱之為棚戶區呢?

政府拆除居民原有的房屋,每平方米補償1570元至2000元不等,居民購買安置房,每平方米為2370元至3200元。居民住安置房,每戶還要支付數萬元購房款,把好端端的居民區拆除,包括搬遷、過渡費在內的巨大損失強加給居民承擔;

政府說將在這裡建金融商貿一條街,在幾公里外的北郊玄武路建安置樓,違規對這裡的原住居民異地安置。建金融商貿一條街是商業行為,應對居民就地安置。
政府幾年、十幾年前在這一帶東新街、民樂園、東四路等地強行拆遷,至今還有幾片地空著,還有被拆遷的居民戶、商戶沒有得到安置,還有問題沒有解決完,政府毫無信譽可言。

絕大多數居民抵制違法拆遷,拆遷辦指使打手毆打房主、砸店鋪、在人行道上砌牆封鎖居民出入和商業經營,砸破污水管道,讓污水溢流街道,漫進居民院落,省委保衛部門與武警、公安、拆遷辦聯手,在省委大門外人行道上抓捕上訪的居民代表。

“民樂園棚戶區改造”早已完成,這裡建成眾多的商城、酒店、公寓樓、商品住宅樓,根本不見“金融一條街”的蹤影。

位於勞動北路北口的任家莊,拆遷前村民的住房都是近十年建的磚混凝土新房,高達三層至五層。2008年6月,西安市蓮湖區政府把這個村定為“棚戶區”進行“改造”,整體拆除村子,在原地建安置樓,安置全村241戶村民和西北一路的98戶拆遷居民。這個村占地15畝,給村民建28層的安置樓只用了4.8畝,其餘的土地被倒賣。到了2010年11月,拆遷辦通知村民說,安置房蓋大了,多出的面積,要村民每平方米交3085元。村民要看房,保安嚴密把守阻攔,不讓村民進樓看房,每戶村民不得不又繳納了3萬到30萬不等的購房款。政府拆遷辦承諾過渡期為30個月,但直到2011年8月28號,也就是超過政府承諾的交房期近9個月後,拆遷辦通知村民接收安置房子。村民們普遍發現房子的面積嚴重不夠,總體只有與政府簽的協議安置面積的68%,拆遷辦答覆說不足的面積是公攤的部分,也就是說,公攤面積總體達到了32%,339戶有約13000平方米的安置面積被侵吞了!

安仁坊社區位於西安長樂西路中段,有居民近兩萬人,商戶近百家。安仁坊的前身是永樂村、建安村、工房村、安仁街等村落、街道,“改造”前絕大多數為私有平房院落,居民多為中下層的幹部、工人、教師、商業職員等。1980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對這一片低窪危舊居民區進行改造,拆除舊房,建起28棟樓房,除原有居民外,還安置了一部分外來居民。

2003年10月,西安市房地局和新城區政府將安仁坊社區連同安仁坊東面的永樂路果品市場、多彩商城的地皮68畝賣給了浙江溫州人開辦的銀邦公司,市、區政府要與銀邦公司合作在這裡開發經營西北商務中心。西安市和新城區政府對安仁坊拆遷,理由是進行“低窪和危舊房屋改造”。將安仁坊所有的“公房戶”安置到距安仁坊六公里遠的西安東北郊的辛家廟。

政府的拆遷安置方案一出臺就受到安仁坊居民的堅決反對。居民們認為:安仁坊的居民是安仁坊的主人,具有這裡的房屋居住權和土地使用權,這裡的土地使用權原本都屬私人所有,政府違背了建社區時歸還土地使用權的承諾,已經違法,不能予以承認也不能引以為據。既便是公有房,也不是政府所有,而是全體人民所有,應尊重人民的權利和意願。開發商要購買土地從事商業性開發經營,只能直接與這裡的居民協商洽談,遵循商業原則,平等交易。新憲法寫明要保護私有財產,政府應嚴格遵守,政府應改變根深蒂固的公權不受限制的觀念,不能濫用權力。政府不能從事商業經營,必須從“商業開發”中退出。居民們堅決不與任何一級政府談賣地拆遷條件,不接待拆遷辦的任何人員,並自願組織起來,晝夜輪流值班,守門巡邏,一遇情況則敲鑼鳴號,全體出動。

政府拆遷辦用盡了卑劣的手法,利用其所有的權力,動用公安、交警、工商管理、市容管理、街道辦事處等多方力量,“形成一個拳頭”,欺騙、引誘、恐嚇、騷擾、逼迫,仍撬不開安仁坊,於是就雇用二三百名打手,佩戴西北商務中心工程拆遷安置辦公室工作人員的胸牌,在5月27日推倒社區的圍牆和大門,沖入安仁坊,逐樓逐戶或砸門搗窗,或攀樓翻越陽臺,闖入居民家中,強令居民立即搬遷,遇居民反駁責問或推阻驅逐,就一擁而上拳腳相加,並砸壞傢俱用品,扯斷電話線,就連有坐月子婦女的家庭也不放過。有六名居民被打傷。居民們向緊挨社區的長樂西路派出所報警,得到的回答是:“我們接到上級指示,今天任何幹警不得出門,誰違反了,馬上脫警服除名。”

被逼無奈、走投無路的居民於是湧上社區北邊的長樂西路,堵路抗議政府的暴行,使這條橫貫西安東西的最主要幹道中斷。

很快,成百名戴頭盔持盾牌的員警趕到現場,推拉驅趕堵路的居民,在居民區打人砸物的二三百名拆遷辦“工作人員”也圍攏到堵路現場,在員警的指揮下,有的推,有的拉,有的架,有的像抬麻包一樣抓住堵路居民的四肢抬起扔到馬路邊,遇到居民掙扎斥駡,便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有圍觀過路者斥責勸阻,同樣回以拳腳。這樣持續幾個小時的集體暴行,就發生在長樂西路派出所門口不到50米的地方,先後共有20多位居民和路人被打傷,其中有十多人被送到醫院救治。

二十多年的無數事實證明政府不可信,目的是掠奪地皮,黃鼠狼給雞拜年,對廣大房主、住戶而言,這種“改造”、“提升”不是改善而是災難!遠的就不說了,就拿西北一路附近來說:

1993年6月,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西安市政工程管理局開始北關正街拓寬工程,有55戶農民的門面房被拆除。這55戶原有的門面房,都處於北關正街最繁華的地段,面積總共有2641.81平方米,主要經營餐飲、百貨、五金、旅館、修理等行業。靠這些門面經營維生的農民有380多人。

北關正街《拆遷安置實施辦法》第18條明確規定: “農民商業戶安置在西大巷社區東側的商業街。”也就是北關正街西側的區域,過渡期為兩年。然而政府直到1998年,也就是5年多後,才在僻背的西大巷社區西側建了一個所謂的商業街,要把原門面房經營戶從繁華的北關正街安置在這條僻背的商業街上, 55戶被拆遷的門面房戶堅決反對這種違規欺詐行徑。直到2004年11月,也就是拆遷11年多後,北關正街原55戶門面房經營戶一直未按政策和政府的承諾得到安置。門面房拆了,生意沒有了,政府還違反規定,只給每戶每月一百來元的過渡費。僅過渡費一項,這些門面房戶就多承擔了520多萬元的損失。

2005年,西安市政府要拓寬緊挨西城牆的北馬道巷,拆遷辦在野蠻拆房前只與居民進行了口頭意見徵詢,給居民們的拆遷補償每平方米只有1600元,而在條件相同的地塊買二手房最低每平方米也需要2700元,因此居民們認為補償不合理,沒有與拆遷辦簽訂任何拆遷協定。
3月30日上午10時許,蓮湖區北院門街道辦事處拆遷辦,雇傭120多打手,護衛一輛挖掘機和數十名民工,違法強行拆除了北馬道巷居民胡坤芳、李國慶、賈利君等居民的門面房和住房。有居民上前說理,要求依法拆遷,拆房要有合法手續和協議,打手們就一擁而上,用菜刀砍,用鎬把打,打傷居民8人,其中有73歲的老人,有一家兩口的殘疾人。居民們隨即抬著受傷者和兇手遺棄的兇器,到西安市人民政府抗議抗議。

2005年,西安市人民政府開始拓寬灑金橋街道,這裡1900多戶近萬居民,回民約占95%。

到2006年,大部分居民沒有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原因是拆遷辦從未按國家規定向居民公示五項資質:即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建設專案的立項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經市規劃局審批的建設專案規劃圖紙;市國土資源局審批的建設專案土地使用證;符合中央八部委要求的拆遷計畫和拆遷方案;國家正規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拆遷辦實施的拆遷的範圍,遠遠超出了道路拓寬為40米(包括隔離帶、綠化帶、人行道)的範圍,向東邊的勞武巷、西倉西巷、西邊的香米園、新寺巷等各擴展了一、二百米。在這裡生活了三四百年回民,主要依靠經營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品和飲食維生,形成享有盛譽老字型大小店鋪。這裡還有兩座清真寺,供回民進行宗教和民俗活動。絕大多數回族居民要求就地安置。而拆遷辦借機將拆遷範圍擴大了幾倍,仍不就地安置原居民,要將大部分居民異地安置到城外五六公里遠的紅廟坡、大興路等地,還告知了正在施工的安置樓的具體地點。居民們結夥到這些工地打問,工地負責人說這些工程根本就不是為灑金橋拆遷戶建造的。拆遷辦答應一部分居民就地安置,拆遷搬出過渡後不超過一年半回遷。居民們要求拆遷辦拿出安置樓資金準備、規劃設計、施工進度等的書面材料,拆遷辦拿不出來,連說也說不出來。

2006年7月12日上午8時許,西安市蓮湖區區長黃德安、公安分局副局長薛國旗,帶領防暴員警、街區警員、城管人員、流氓打手四百多人和四台大型挖掘機,氣勢洶洶地開進了灑金橋街道,使用大型機械拆除102號院的房屋。隔壁的回族居民白秀雲老人84歲了,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壓,病臥在床,經不得劇烈的震動和噪音,她的家人出來向拆房的工人講明情況,要求改用人工拆除。黃區長堅決命令仍舊使用機械拆除,並命令薛副局長:“看誰敢煽動,馬上給我抓!”附近的居民李光民對工人說:“這裡的居民住得很稠密,不要用機械拆,用人工砸就行了。”薛副局長說李光民“帶頭煽動”,一聲令下,八九個員警上來扭打李光民,李光民的頭髮被抓掉一把,右臂被扭傷;李的妻子楊彩蘭上前斥責阻擋,也被幾名便衣員警抓柱頭發胳膊摁在地上,還煽了兩個耳光;居民馬雪琴阻擋員警的暴行,當即被扭打,戒指手鏈被行兇的城管人員乘機槍走;居民馬克讓質問官員員警“憑什麼打人?”被圍上來的員警扭推踢打,左耳後邊被打破,縫了三針;居民班世傑在現場拍照,帶變焦鏡頭的理光相機被員警奪去摔壞,膠捲被抽出來曝光。有幾位居民列舉了拆遷辦違法拆遷的種種事實,黃區長氣急敗壞地說:“我就是違法拆遷。你們有本事告去!”李光民和馬克讓被打後,還被連扭帶搡地拉進了拆遷辦公室,經過居民們的抗議譴責才被放回。7月26日,抵制非法拆遷的居民谷志賢、安琪被警方以“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為名傳喚,訊問關押24小時後,27日晚放回。

事件發生後,灑金橋的居民們打出多幅跨街標語,上面寫著:“嚴懲拆遷打人兇手,淨化社會環境!”“遵紀守法,從政府做起!”“拆遷必須向群眾公示五項資質!”署名為“良知的群眾”還在這個街區及附近散發張貼了《告西安市民書》。居民們多次到西安市伊斯蘭教協會、宗教事務委員會、市政府、省政府上訪。

由於市、區政府的違法暴力拆遷引發居民的堅決抗爭,這段道路的拓寬工程至今擱置。

2001年,西安市政府對西大街進行拓寬改造,也有肆意擴大拆遷面積、嚴重超過承諾的期限,不能讓數千居民住進安置房的行徑,許多居民在外過渡了七八年,四處借居,求告無門,哭訴無淚。蔡炳傑門等面房戶,直到九年後的2010年,政府承諾安置的門面房還沒有著落。

2009年11月9日早晨7點30分,西安市人民政府大興新區管委會拆遷辦調集600多民工打手,對西安市冶煉鑄造廠家屬院實施暴力拆遷。這些民工打手向護院的業主投擲磚頭,揮舞鐵棍木棍毆打業主居民,護衛鏟車強行推到家屬院的圍牆,有兩個月大的嬰兒被磚頭砸傷,80歲的老人被打手用木棍打倒,業主王志孝、常培孝、羅從壽、賈冰、賀景春、陳合偉等數十人被打傷,王晶被送醫院搶救,昏迷五天。業主張海鵬在現場拍攝,攝像機被搶,手機被摔碎。業主們多人多次打“110”報警,半小時後員警才到場。業主們堵了附近的馬路抗議政府的暴行。

西安冶煉鑄造廠家屬院位於西安市紅廟坡141號,緊靠西安東北部要道紅廟坡十字路口,位置非常優越。這個家屬院占地21.8畝,共有9棟住宅樓,居民425戶2000多人。這些住宅樓都是近六七年職工們集資新建的,具有70年全產權的《房產證》是2009年7月7日剛辦到手的。然而兩個多月後,中共建國60周年大慶剛過,西安市政府大興新區管委會拆遷辦就宣佈對這裡施行拆遷,建“國際商貿基地”。居民們認為建國際商貿基地是商業性開發,對居民應該就地安置,安置條件應該與居民協商。而政府拆遷辦根本不與居民協商,拆遷安置條件完全由政府拆遷辦單方面決定,他們要把居民遷往4公里外遠郊的任家口,對業主的原房產補償過低,而對安置房收費過高,業主們算了一下,遷往遠郊,每戶還至少要支付5萬元的購房款。冶煉鑄造廠早已破產,這個家屬院90%以上的業主僅靠退休金維持生活,平均家庭月收入不足1000元,還有60多戶生活靠每月二三百元的最低社會生活保障金維持,哪來這至少5萬元的鉅資購買安置房?

業主們無法接受政府拆遷辦定的遷移安置條件,10月26日至28日,大興新區管委會接連三天指使民工打手,頭戴安全帽,手持棍棒,列隊在家屬區門前聚集,對業主居民進行恐嚇威脅,直至11月9日大打出手。

2008年12月初,西安市房地二分局和蓮湖區城建局組織的灑金橋地鐵出站口及周邊環境改造拆遷安置指揮部,借建地鐵一號線灑金橋站出入口之機,要拆遷蓮湖路蓮壽坊社區和勞武巷25號院兩個居民社區的11棟居民樓,面積有6.4畝,比一個足球場還大,涉及居民六七百戶。居民們質問:多麼大的地鐵站出入口,要占這麼大的地方?居民們幾次到西安市人民政府上訪,迫使政府只拆除蓮壽坊緊鄰蓮湖路的兩棟樓。這條地鐵線路早已通車,拆除的兩棟樓地面,只有西邊一棟的很少一部分地皮被地鐵出入口佔用,其它用作施工單位的工房。這兩棟樓的居民,被遷移安置到城外北郊三四公里遠的緯26街、明光路一帶。政府承諾拆遷的居民們在外過渡30個月,也就是至遲在2011年七八月被拆遷戶就可以住進安置房。實際上到2013年這些被拆遷戶才陸續住進安置樓。至今已經70多個月了,仍有十多戶被拆遷的居民沒有得到安置房。政府說安置房沒蓋夠等原因,指到這兒、指到那兒,現在要把這十幾戶安置到八九公里外的西郊藥廠十字以西、中堡村一帶,被這些拆遷戶拒絕。

位於玉祥門外大慶路南邊的潘家村,在2010年7月1日開始“城中村改造”,拆遷人是西安市蓮湖區城改辦。 拆遷“改造” 沒有按政府的規定,召開村民大會,沒有對村集體資產清算核查的結果公佈,政策不公開,程式不合法,拆遷安置方案不合理,拆遷辦貪污截留村民的經營用安置房面積,等等,超過三分之二的村民不同意這樣的拆遷“改造”方案。城改辦一名人員揚言:“張秦副區長說,潘家村這次拆遷有四個死人名額,誰不信,上來試一試!”區城改辦副主任趙建平對幾百名村民講:“城中村改造就是第二次土地革命,蓮湖區已經消滅了十二個村了,我現在是來消滅潘家村的。”會場有十幾名員警“維護治安”。
政府調動公安、城管、社會上的流氓打手,對村民威脅恐嚇、斷水、斷電、阻路、打砸、搗毀、毆打、砍殺……,並多次夜間襲擊,製造恐怖,實行野蠻暴力拆遷。環城西路派出所指導員席順良、公安蓮湖分局薛副局長,在分別與村民李六學談話時說:馬克思說過,資本的原始積累是血淋淋的。

為拆遷“改造”的事,村民從2009年9月份開始集體上訪,從蓮湖區到西安市到陝西省直至中央,北京去過六次,多人多次遭截訪、押解回西安搜身、沒收上訪材料、審訊、拘留。侯鈺林、侯鈺桂、李查浪被拘留了12天才被釋放。這個村終於在2013年被“消滅”了
………。

二十多年來,凡是政府主使的拆遷“改造”,哪一樁沒有欺詐和暴行?哪一件不給房主居民帶來血淚和災難?從拆遷前的手續不全、單方面橫立名目,肆意借機擴大範圍,單方面制定安置補償過渡條件,欺騙、引誘、收買,到拆遷時的日夜騷擾、停水停電拆樓梯揭樓板堆垃圾撒糞便火燒污水淹,雇傭數十數百打手暴打驅逐居民,到拆遷後的拖欠過渡費、嚴重超過渡期、安置房地點、結構、面積、高度、公攤面積、施工品質、配套設施、驗收、《房產證》等等嚴重違約維諾,不要說用人權物權的標準衡量了,就拿政府自己制定的法規、細則衡量,政府遵守、執行了多少?為拆遷“改造”,老百姓被打死、打殘、打傷了多少?多少人憂憤驚懼而死?多少人因依法維護權益被拘留、判刑?黨和政府管轄的宣傳機構,不披露報導這些暴行,反而歪曲事實宣揚政府的“功績”,掩蓋了罪惡,助長了這種搶掠犯罪。這樣的拆遷“改造”,為多少官員、房地產商增加了政績、業績?中飽了多少相互勾結的官員和開發商的私囊?因拆遷“改造”引發的上訪、堵政府黨委大門、堵馬路抗議示威請願,占全部上訪請願群體事件的60%以上,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原因。

我們有理由認為,西安市、區政府這次對順城巷諸多居民區的“改善”“提升”,有二十多年來欺詐暴力拆遷、掠奪地皮的故伎重演之嫌。政府拆遷,不要我們的住房,要的是地皮。城裡的地價是城外偏遠僻背處地價的三四倍,政府把城裡的地皮倒手轉賣或開發,就是數以億計數十億計的暴利,還有一大筆國家撥款。這是各級政府官員對拆遷“改造”不遺餘力、不擇手段的原因。而我們作為被拆遷者,從居住生活便捷的城裡,被安置到偏遠的城郊,過渡期遙遙無期,安置房有種種違約和粗劣。使用期還不到一半的房產被拆除,安置房還要支付很大一筆裝修配套款,來來回回上上下下的折騰,很多年老體弱的人看不到、住不進安置房就憂憤而死。無數嚴酷的事實告訴我們,我們能接受這樣的人居環境“改善”、“改造”嗎?能接受這種欺詐性的“摸底登記”嗎?

新憲法寫明要保護私有財產,政府應嚴格遵守,政府應改變根深蒂固的公權不受限制的觀念。我們是順城巷附近社區住房的主人,具有這裡房屋的居住權和土地使用權,有房屋處置改造的選擇權和決定權。政府應尊重我們的權利和意願。

我們住自己的房子,在許多問題不明的情況下,在政府多年拆遷“改造”中嚴重侵害居民的嚴酷事實下,我們拒絕進行政府要求的“提升”“改造”摸底登記,不知會有什麼“後果”?有什麼“後果”要我們“自負”?誰應該承擔這種欺詐性“摸底”的後果?

陝西省西安市順城巷居民、房主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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