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海法官鄒碧華在工作中突發心臟病,搶救無效去世,年僅47歲。鄒碧華離世后,據說,網上近萬人獻花、點燭,超過十萬人參與留言,這種場面,對於中共官場上的人來說,確實不多見。
哀悼者們普遍認為鄒碧華的專業素養及為人口碑均不錯,尤其是其在專業領域里的光環、榮譽確實很耀眼。從鄒碧華北大經濟學學士,到國際經濟法碩士,再到法學博士的受教育經歷來看,可以說,鄒碧華的專業理論水平優於同行中的大多數法官,加上其在司法領域的辛勤探索、努力實踐,將理論與實踐溶於一體,既有個人專著,又有論文、課題,同時兼任多所大學的教授、博導,眾多的業績使鄒碧華成為政法圈內、圈外關注的對象。緬懷者認為其專業水平高、功底好、思路清晰,是視野開闊的學者型、專家型法官,因此而倍感惋惜。同時,因其個人為人方面普遍被認為比較正派,對下屬、同事的關心、培養都是人們對他念念不忘的原因。
然而,緬懷者在哀悼、惋惜的同時,可曾想過:這樣一位專業出眾的壯年法官何以突然猝死?難道就沒有避免的出路嗎?雖說人有旦夕禍福,但中國古語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世間發生的一切在今天看來都不是偶然的,其中自有其因果必然的因素。
當我們的思維不再局限於鄒碧華個人的成長經歷、專業成績,褪去鄒碧華曾經取得的那些耀眼的光環,而將其放到時下中國正在發生的清算江系血債派、天滅中共、退黨保命的特定歷史背景下來看,我們看到了鄒碧華鮮為人知的另一面。
鄒碧華離世后,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報道了鄒碧華曾因非法審判、參与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多次被追查國際發布追查通告。2014年8月29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發布「追查上海市迫害法輪功學員龐光文的責任人的通告」;2014年7月22日,追查國際發布「追查上海市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趙斌的責任人的通告」;2011年9月6日,追查國際發布「追查上海市長寧區迫害法輪功學員姚遠的責任人通告」
在這三份追查通告中,原上海市長寧區法院院長鄒碧華均因參与非法庭審、判刑法輪功學員,導致法輪功學員入獄遭受迫害致殘、致死,而被列為涉案主要責任人。
此外,2010年6月,上海長寧區法院以法輪功學員張英「教人電腦技術」為名,誣判張英2年6個月;2011年4月18日,長寧區法院不顧法輪功學員何冰剛面臨癱瘓的可能,對他非法開庭,誣判5年。這期間,正是鄒碧華擔任長寧區法院院長期間,而所有的法輪功案件,都不是主審法官個人能做主的,審理前,全部都由法院高層夥同檢察院、公安局、政法委主管領導共同構陷,才能拿到法庭表演。
中共的司法系統、執法機構知法犯法,毫無顧忌的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當這些踐行「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時,所有參与者都構成了共犯,其罪之大可想而知,又豈是猝死、自殺、跳樓、車禍所能償還的了的。中國古人、老人都知道,迫害神佛弟子是不得善終的,那些曾對法輪功做惡的官員、嘍羅們的結局不斷的證實著這個規律。
只是,有人做惡,明目張胆,有人做惡,斯斯文文;有人主動參与迫害,有人被動參与迫害;有人親自干臟活,有人教唆別人干臟活。作為法院院長來說,鄒碧華並沒有親自審理法輪功案件,其學者型法官的形象決定他不會表現出粗俗不堪,但他對於長寧法院所有誣判的法輪功案件都了如指掌,而且親自參与,這一點不看海外披露,單從國內悼念他的萬字長文中就可見一斑。
悼念文章中稱:鄒碧華在長寧法院工作時,率先搭建訴訟平台,掛牌成立全市首家「訴調對接中心」,設便民電話,方便群眾訴訟,親自接待群眾來訪,答疑解惑,等等。「每天批示來訪信件,然後分配到各分管院長,然後再下達到具體的業務部門」,云云。
這樣一位工作勤懇、事必躬親的法院院長,對於本院受理的法輪功案件必然是清清楚楚。因為法輪功案件是十足的冤案,從1999年迫害以來,法輪功學員、親屬從來沒有停止抗爭過,海內外的正義人士通過各種方式的講真相、制止迫害的努力從來沒有停止過,每一起法輪功冤案,相關責任人的名單及電話不斷的被公布,從明慧網上看,鄒碧華的大名及電話不斷的附在各起非法審判的案件后,換句話說,鄒碧華能收到的來自國內外的勸善信、真相電話、傳真及信件應該不計其數,鄒碧華對法輪功到底咋樣十分清楚,但這並沒有減輕他擔任院長的長寧區法院對法輪功案件的枉法裁判。甚至在2011年姚遠一案中,長寧區法院原誣判7年半,在最後陳述中,法官問有何陳述,姚遠說「法輪大法好」,法院因此竟誣判8年,何等荒唐?那些自發悼念鄒碧華的人們若看到這些,作何感想?
按理說鄒碧華這樣一位專業素養高、為人也不錯的法官也不至於故意跟法輪功過不去,而當事實全面的呈現出來時,人們看到了鄒碧華的兩個面孔。這與中共體制內大多數人的兩面性是完全一致的,這種兩面性源於中共黨員普遍具有的雙重人格特徵。
《九評共產黨》中說:在私下場合,共產黨員多具有普通的人性,具有一般人的喜怒哀樂,也有普通世人的優點和缺點,他們或許是父親,或許是丈夫,或許是好朋友,但凌駕在這些人性之上的,則是共產黨最為強調的黨性。而黨性,按照共產黨的要求,永遠超越普遍人性而存在。人性當成相對的,可變的,而黨性則是絕對的,不能被懷疑也不能被挑戰。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人父子相殘,夫妻反目,母女告發和師生互斗的事情普遍存在,那是黨性在起作用。早期,中共高級幹部的家人被划為階級敵人被鎮壓,中共幹部無法相救的事例更多,也同樣是黨性的作用。
鄒碧華在其個人成長、工作經歷中的努力、勤奮,對待其同事、下屬的親和、友善,完全是一個正常人性中積極向上的表現。而到了處理法輪功這樣的「黨內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自然而然的與黨保持一致,這在悼念他的萬字長文中也能得以印證。長文中稱鄒碧華是中共邪黨黨員,上海市高院法院黨組成員。作為中共邪教成員,其個人能力再強,工作再勤奮,榮譽再多,光環再耀眼,中共邪教成員都很自然的將其歸結為黨的培養與恩賜,甚至真的像入黨毒誓中所言:願意為黨獻出一切直至生命。
像鄒碧華這樣一位專業出眾的法官,在對職業的追求中不斷的破除自我,而這種孜孜不倦的破除自我的工作,都是為了黨的事業。鄒碧華在2012年從長寧區法院調入上海市高院任副院長后,撰文中寫道:「……破除自我,將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國的法治中。無我,黨的事業不朽,如是我心」。的確,他為黨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難怪悼念文章稱其「政治立場堅定」。
也正是其「堅定的政治立場」,使其看不清中共,分不清黨國,黨治、法治不辨,是非善惡不明,替黨做惡,迫害佛法,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白白賠上一條性命,做了中共的殉葬品。
鄒碧華的猝死,固然可惜,但更多的是可悲,他很聰明,他獲得了太多的榮譽,而這些榮譽掩埋了他的智慧,因此錯過對善的選擇,錯過了自贖和自救的機會。那些身在公、檢、法等機構的人員們,當以鄒碧華為鑒,切勿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