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媒栽贓法輪功所謂「雙修淫亂案」的七大漏洞

這幾天大陸媒體瘋狂轉載了一個誣陷法輪功的報導。這則報導的內容惡毒,極盡栽贓誹謗之能事,對法輪功的誣陷很深,對民眾的毒害很大。這個報導雖只有四、五百字,處處充斥著漏洞與矛盾,可是卻能在大陸網路上廣為傳播,顯見有幕後的黑手在操控。我們將其中的漏洞與矛盾之處給大家列舉出來,讓報導與操控這 一消息的惡徒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還法輪功一個清白,給民眾一個交代。

一、真正的法輪功資訊能在網路上出現嗎?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五年了。自迫害以來,關於法輪功的正面資訊從來都沒有被中共正面報導過。中共從來都是捂住法輪功的口,然後再自說自話。可以說,法輪功真實資訊是中共網路第一要過濾封鎖的。中國構建網路防火牆最主要針對的就是法輪功。那麼,法輪功的文章怎麼能夠出現在大陸網路上?那能是法輪功的東西嗎?這個基本的問題,請大家三思!

二、被抓捕者是個理智都不健全的騙子

報導中說,被抓捕的這個人姓孫,出生於一九五一年。可是他卻自稱是法輪功創始人的父親。這不可笑嗎?法輪功創始人出生於一九五一年,這一點,中共以前在誣衊法輪功時就已報導過。不要說他們相距數千里,姓氏不同,這出生年月怎麼能一樣?這個姓孫的人純粹是一個理智都不健全的騙子。

三、為何不公開騙子的詳細資訊?

輝縣檢察院只提到這個騙子姓孫,和他的出生年月,其他的都未提及。要知道,輝縣檢察院在報導這則消息時已經給案件定了性了,怎麼不敢說出這個騙子的詳細資訊呢?說白了,就是害怕說出了騙子的詳細資訊後,民眾會將他的真實身份揭露出來,那樣栽贓的目的就會被揭穿。那麼以後審判時會不會公開或再作其他詳細的報導?現在來看,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因為不管什麼時候提到騙子的詳細資訊都會被民眾揭露,乾脆就不提了。再說已經達到了栽贓的目的,還提它幹什麼?就是提,當局也會以此案涉及陰私,不公開審理為由想推脫。

四、「雙修」淫亂與法輪功有關嗎?

法輪功絕對不允許婚外性行為,對非夫妻關係的男女有明確的限定。李洪志先生在《在歐洲法會上講法》中講到:「所以做一個修煉人,你們絕對不能幹這樣的事情。你可以有你的妻子,有你的丈夫,這是正常的人的生活。如果他不是你的丈夫,不是你的妻子,你和他(她)發生性的行為,就是犯罪。」報導中提及的這個孫姓男子搞的什麼「轉基因、修戀」跟法輪功一點關係都沒有。法輪功講的是「性命雙修」,根本就沒有「修戀」或「雙修」淫亂之說。再說轉基因與修煉有什麼關係?那不過是一個科學技術,跟法輪功風馬牛不相及。用這樣內容顛倒的東西栽贓法輪功,用心何其毒也!

五、這個詐騙犯是在打著法輪功的旗號行騙

報導中說,孫某因涉嫌詐騙罪和強姦罪被輝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這個事是真是假,無從考證。如果是真的話,說孫某是詐騙犯指的是該男子對其他女性騙取錢財,可是他打著法輪功的旗號詐騙的事卻絲毫不提。作為檢察機關,能夠作出認定的事不作認定,卻聽任騙子的一派胡言。這個輝縣檢察院分明就是在為 中共迫害法輪功張目,是想借此撈取政治資本。

六、背後的黑手

輝縣檢察院的運作有悖於基本事實在法律層面的認定,本身就是在犯罪。輕易就能得出結論的事兒卻如此編排,其在政治方面的陰謀與栽贓顯而易見。須要明確指出的事,所有有關法輪功的所謂案件,各級公檢法都做不了主,都必須由當地「610」備案,然後根據事情的大小層層上報,然後再根據上級的需要來定性。像這樣的案件,如果沒有,純屬栽贓;如果存在,就是上級「610」將其認定為栽贓法輪功的絕好機會了。這一點,從大陸媒體紛紛轉載完全可以看出來,中共中央「610」很可能參與了對這一案件的定性與審理。

七、法院沒有定性,檢察院如此報導嚴肅嗎?

報導中說孫某是「法輪功信徒」。這一點我們前文已經分析過了,他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檢察院怎麼能由一個騙子一時所使用的假身份進行定性呢?他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最起碼要經過法院的審理才能定性吧。當然,鑒於國內現在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狀況,這個人即使被推到法庭上,法庭也會硬說他是法輪功學員的。可是你起碼也要等到將違法的法律程式走完再來欺騙民眾也不遲啊,為何如此倉促?可見當局為了在這個方面欺騙民眾是如何的急切!

今年三月下旬,中共在黑龍江建三江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與律師,引起國內律師與維權人士的關注與聲援。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就該案件,以及其它一些嚴重侵犯人權事件召開國會聽證會,並致信習近平,要求中共當局停止打壓。如此國內國外的強烈呼籲,令迫害者張惶失措,所以才這麼猴急的拿出這樣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東西在網路上瘋傳,目的就是要借此進一步混淆視聽。拿一個漏洞百出的所謂法輪功案件,去掩蓋另一個完全違法的案件,江澤民流氓集團陷害法輪功的手段,真是既拙劣又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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