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9日訊】最近在網上讀到一篇文章,題目是《空氣污染是一種制度性「愚蠢」》,作者是一名值得尊重的公共知識分子。看見題目上有「制度」二字,就認真讀下去,因為這是我對於中國生態環境災難的核心觀點。結果有些失望,只是在結尾處最後一個自然段才提及制度和權力制衡。整篇文章,基本上都在談「愚蠢」。 今朝有酒今朝醉,把自己的生存環境糟蹋到這種程度,是愚蠢;寅吃卯糧,竭澤而漁是愚蠢;千萬富豪陳光標在南京街頭,銷售自家生產的罐裝空氣更是愚蠢,製造空氣罐頭本身就可能造成污染,因此,使用罐頭空氣是一種飲鴆止渴的愚蠢。文章作者寫道:「用放縱慾望的『富起來』刺激發展是一種嚴重的愚蠢,每一個把追求自己物質快樂當作全部幸福目的的人,都對這個愚蠢負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如今不少人雖然看到無度物質追求危害到了人的基本生存安全,但卻未必充分認識到它對人的心靈、精神和公民品質同樣嚴重的損害。」——讀到這裡,我有點不同意見了。我不認為今日中國生態毀滅的主要原因在於「無度的物質追求」,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對「心靈、精神和公民品質」的損害。我認為中國的生態環境問題是一個政治經濟制度問題,而不是一個道德倫理問題。我還認為,中國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是因為中國人的愚蠢,恰恰相反,是因為中國人太精明。種種有悖於人類理性的看似愚蠢的自毀家園的行為,其實就是經濟學上的「短期行為」,貌似一種非理性的集體瘋狂,但更加深入的研究表明,在一定的制度條件下,這一切貌似愚蠢的自殺行為,均屬經過精打細算的合理選擇。
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是如何計算的呢?
一位空氣污染企業的經理會面臨兩種主要選擇:達標排放或超標排放。如果打算達標排放,他就要投入資金,安裝廢氣處理裝置,並持續投入資金來維持設備運轉,這樣的話,他就會承擔一種風險:其他污染大戶不投入這筆廢氣處理的資金,他就可能減少利潤,甚至在競爭中失敗。相反,如果他超標排放,就會降低成本,在競爭中佔據優勢,其風險是違犯了環境保護的法規。在經過權衡之後,他還是覺得超標排放也就是污染是最佳選擇。因為現實情況是無官不貪,只要花錢買通環境部門、司法部門,他受到法律懲罰的可能極小,而在經濟上獲益較大。這樣看來,一個自毀家園的看似非理性行為實際上完全是理性思維的結果。
我們再來看看一個受害者是如何計算的。
一位空氣污染受害者也同樣面臨兩種選擇:採取社會行動或不採取實際的社會行動。採取社會行動,比如組織監督環境污染的社會團體,舉行遊行集會,向各級政府部門集體請願,向媒體揭露不法企業主等等,如果他做出這種選擇,就會承擔一種風險,那就是立即招致污染企業和政府部門、司法部門的多重壓力甚至迫害。相反的選擇是不採取行動,除了抱怨,講點明知不會發生作用的挖苦話,不做任何維護自己權益而使當局不高興的事情。這樣做好處是避免了政治迫害,壞處是要繼續呼吸有毒空氣,有損健康。經過認真權衡,他多半會認為忍受污染是最佳選擇。因為空氣污染對健康的損害是長期的,逐漸加重的,而抗議行動招致的迫害是立即的,難以承受的。這樣的理性的選擇,怎麼能稱之為非理性的集體瘋狂和愚蠢呢?
關鍵的問題不在於人性,而在於制度。合理的制度可以使行為主體的計算完全顛倒過來,使污染付出最大代價,使抵制污染獲得最大利益。如果實在要講人性,那也只能說我們中國人活得太精明,而不是太愚蠢。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