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2月27日訊】一九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學生劉和珍因參與在段祺瑞政府門前的請願活動而中彈,不幸罹難。魯迅先生在《記念劉和珍君》中點出:「……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的傷痕。」
是的,這「簡直是虐殺」。筆者無意對歷史事件和魯迅大作說三道四,而只是想接上先生的話茬,向這個一貫「偉大、光榮、正確」的黨發問:
如果說劉和珍是死於虐殺,那麼,「文革」期間,割斷張志新喉管即行槍決,這叫做什麼殺?
如果說劉和珍是死於虐殺,那麼,「六四」屠城,坦克故意從學生身上碾過,這叫做什麼殺?
如果說劉和珍是死於虐殺,那麼,這些年來,活摘並販賣大法弟子器官的謀財害命(還是政治謀害),這叫做什麼殺?要知道,這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自從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比段政府「虐殺」劉和珍更驚世駭俗的虐殺事例,層見疊出,舉不勝舉,而且惡黨的每一次虐殺,幾乎都甚於其所幹的前一次。
是時代不同了,虐殺的標準提高了?還是中共在不斷創製虐殺的升級版?兩相比較,誰的殺人手段更兇狠,更歹毒,更殘忍,更滅絕人性?
天殺的共產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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