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7日訊】高雄黃姓夫妻感情不和,妻子不願與丈夫約定新生兒的姓氏,請娘家母親到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結果抽中「母姓」並辦理了出生登記。黃男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今判敗訴。
據中央社報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黃妻生下兒子後請娘家母親到戶政事務所,以新生兒父母意見不合為由,申請抽籤決定男嬰姓氏,結果抽中「母姓」籤球後辦理出生登記。
黃男認為,戶政人員沒有徵詢他的意見,就讓岳母抽籤決定兒子從母姓,提起行政訴訟。
黃男認為子女從姓氏應是專屬父母的權利,就算父母之間意見不合要抽籤,也應該由父母來抽,要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承審法官審理,戶政事務所人員證稱,黃男岳母申請出生登記時表示新生兒父母意見不合,戶政人員當場打電話分別向黃男夫妻查證,黃妻表明不願與丈夫約定孩子姓氏,希望由母親抽籤決定;黃男電話則無人接聽。
承審法官認為,為迅速保護出生兒童取得姓名的權利,民法及戶籍法都未限定只能由父母雙方抽籤,本案黃男岳母是合法申請人,戶政人員受理申辦過程完全合法,並無違誤,判處黃男敗訴。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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