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義:規則的衝突與趨同

【新唐人2013年11月9日訊】存在一致的裁決規則和裁決範圍,是國家之所以為一個國家,並與他國相區別的重要體現。裁決規則在世界範圍的趨同,則使國家間的實質性差別縮小。

中國最近建立上海「自由貿易區」,有人稱「租界」。其實在改革開放初期,所謂「畫了一個圈」,就是建一個「租界」。滿清時代租界的含意,是外國人管理的地 方,但其本質是用更為自由的規則實行管理的地方。改革開放中的「試驗區」也好,「自貿區」也好,本質內容也是在這一地域實行更為自由的管理規則。所以, 「租界」或「試驗區」,都是與國中其他地區管理規則不同,一般而言,是相比更為自由的地區。只是「租界」由外國人管理,「試驗區」則仍由中國人管理。外國人管或中國人管並不是本質性的內容,管理所依據的規則才是關鍵。它反映了規則的衝突與趨同。

開放是自由在更廣闊範圍上的確立。自由本身就是對國家封閉規則的突破。允許人、經濟要素、以及思想文化完全自由並跨越國界流動,是全球化發展的過程。科學無國界,體育無國界,藝術無國界,進一步包括人權無國界,資訊無國界等等,正在緩慢地突破國家封閉。經濟上的互惠互利,技術上的取長補短,資源上的全球共用,文化上的交流融合,已成為不可阻擋的世界潮流。這種流動,越來越要求規則一致。

首先是技術性規則的一致。世界範圍的產品標準化,可以帶來商品流通和商品使用的便捷。紅燈止, 綠燈行的交通規則,使人不論走到那國,都能有基本的出行知識。歐姆、伏特、安培,成為電的世界通用計量單位,也使科學研究和具體技術工作有交流的可能和共 同的技術規範。我們曾經設想製造世界語,受文化多樣性的影響沒有成功,但目前英語已大體成為世界上工作交流的通用語言。可見文化上的多樣性,與工作上的標準性是可以並存的。中國實行「車同軌,書同文」,被認為是秦始皇的功績,卻是一個國家政治統一的產物。而現在世界範圍的「車同軌,書同文」,則對傳統的政治國家構成衝擊。

更重要的是,對公平的追求,要求價值性規則的趨同。中國商品進入歐美,由於其中很多商品疑有政府補貼(如退稅和監獄產品),頻頻受到國外的反傾銷起訴,即是中國規則與歐美規則的衝突。中國富士康出現多起工人自殺事件後,美國輿論曾出現一個指責中國勞工權利不能得到保障的高潮,是否美國報人站在中國工人一邊,非也,而是由於兩國勞工權利不同,即規則帶來的不同,導致市場競爭不公平。人民幣能否自由兌換的爭議,也不完全是出於國家之間解決貿易不平衡,從深層次看,而是貨幣分割市場和貨幣政策帶來影響市場公平的規則之爭。美國官員調查美國資本在中國的行賄行為,並非官員不站在美國人一邊,不「愛國」,而是官員的理念,公平比「愛國」更重要。因為行賄的企業相對於沒有行賄的企業,它們之間不是一種公平的競爭。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一直不能得到歐美國家的承認,正是源於中國的管理規則並未完全與世界通行規則,即市場規則接軌。

全球化是自由突破國界的表現,價值性規則的趨同則是實現個人公平,並使這種公平超越地域國界的體現。自由必然要求公平。一個國家的管理規則,當這個國家是封閉的,確實與他國關聯不大。但當經濟社會文化的交流突破國界時,國家公民變成世界公民,他們的權利需要得到所有國家的保護,他們的利益需要通過全球的市場和交易來取得和平衡,因而要求地球上每個角落的市場都是公正,平等和自由的。一國的管理規則不只是與這個國家內的人民有關,也與他國人民有關。「不干涉內政」,只能是你大體實行世界通行的規則。否則你就只能回到封閉或半封閉狀況。人家不會進來,你也很難出去。一個開放的國家,與一個有自已特色規則的國家是不相容的(這裡指實質性規則,而非是指與文化等等有關的非實質性規則)。中國要實行真正和長久的開放,必須在規則上與世界接軌,而放棄特色。

這種價值性規則,從宏觀上看,表現為政治與法律制度。規則的衝突,則表現為政治與法律制度的衝突。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制度,民主與專制制度的衝突,其實就是價值規則的衝突。它包含價值理念的衝突。比如人權、自由、平等、民主、人道等。也包含由這種價值理念帶來的個體主義與集體主義的衝突。因為人權、自由、平等、民主、人道等,都是以個人為中心,以人為本而產生的。集體主義則以集體為中心,個人為集體服務,必然要犧牲個人權利和自由。社會主義制度與專制制度,正是建立在集體主義基礎之上。所以,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民主與專制的衝突,從根本上說,是個人與集體的衝突,或者說,是個人與作為一個組織的國家的衝突。

美國也宣稱有「國家核心利益」,這種利益是石油嗎?是蘋果公司的產品能夠推銷到全世界去嗎?是用寬鬆或緊縮的貨幣政策來對抗他國嗎?他們的政府官員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或有這方面的工作和努力,但遠談不上是「國家核心利益」。保護人權,尊重自由,確立平等,是美國政治制度的核心。在全球化背景下,它要求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要有人權,有自由,有平等。因為這不單是他國的內部事務,也涉及到美國人的自由,以及能否得到公平對待。美國的「國家核心利益」,不是經濟利益,也非「國家」利益。而是一種自由公平的理念。理念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但又是最深刻,最本質的利益。由這種理念確立的規則,關係到世界各國也包括美國在內的每一個人的「核心利益」。

在全球化背景下,封閉的,專制的,管理規則與世界通行規則不一致的國家,都面臨強大壓力。1,經濟發展要求開放,開放則要求規則與世界通行規則一致;2,國內民眾人權意識的覺醒,和爭取自由民主的鬥爭,也在要求規則的改變,而這種規則的改變,也是向以人權自由平等為價值取向的世界通行規則靠攏。3,民主國家對專制國家的防備,以及民主國家對本國公民能否在他國受到公平對待的高度關心,也會對專制國家形成強大壓力,要求它實行與世界大體相一致的規則。顯然,在地球成為一個「村」的時候,封閉專制的國家越來越難以獨立存在。各國管理規則在實質內容(非形式)上的趨同,則與全球化一樣,將成為一個不可阻擋的潮流。

主權是什麼,不就是國家對一個地域的管理權力嗎?管理依據的是規則,當規則趨同或一致時,主權除了由那個人或那國人來行使管理有差別外,還有實質性的意義嗎?因為主權只有在各國管理規則不同的情況下,才能顯現出來。相同的管理規則,有什麼主權?國家的差別,很大程度上是由規則的不同形成的。當規則趨同或一致時,國家間的實質性差別(不包括文化等等的非實質性差別)縮小甚至消失,還會存在「愛國」和「賣國」嗎?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