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4日訊】薄熙來在主政重慶市期間,所犯下的許多罪行,中共當局在薄案一審時被外界認為是故意漏審。10月9日,山東省高級法院發布公告,稱薄熙來已經遞交上訴狀,且已被受理。隨後,中共喉舌連續發薄熙來在重慶「打黑」期間涉及的「打黑」案「未審先執行」,沒收資金部分已返還等的報導。外界認為,官媒明指可追訴薄餘罪和漏罪,警告薄熙來小心上訴後果。
10月12日,中共黨媒《中國經營報》發表了題為《薄熙來落馬後重慶部分涉黑資產已歸還刑訴未決》的長篇報導。隨後《新京報》引述報導說,陳明亮案、彭治民案、李俊案,這些當初重慶「打黑」時期轟動一時案件的當事人,在去年提起申訴之後,部分資產得到返還。據以李俊為實際控制人的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透露,自去年以來,當地警方已經陸續返還企業公章、部分資金。
10月10日中共喉舌《新華網》也發表文章說,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峰置業」)高層透露,自去年以來,當地警方已經陸續返還企業公章、資金,據稱:「公章、兩億資金返還了,兩個主要賬戶也予以解凍。」
文章還說,首先,重慶「打黑」中的「打黑專戶」等制度,應得到徹底反思。當時在相關案件終審前,重慶警方就將「涉黑」商人的錢款直接扣入政府賬戶中。而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期間,只能查封、凍結財產;沒收財產屬於法院判決的刑罰內容。在案件開庭之前,就直接沒收企業財產,有違刑法無罪推定原則,屬「未審先判」。
文章強調,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重慶「打黑」的遺留問題,不會隨著薄王受到正義的審判而自動消失。
《看中國》發表評論文章說,明顯在警告薄熙來及其家族和江派,薄熙來上訴或引來更多的對薄熙來餘罪和漏罪的追訴。
中國問題專家指,此時在薄案進入二審之際,「打黑」受害的民企業主被退還資金,顯示中南海在薄案留下的「後手」開始體現。
可追訴餘罪和漏罪
一位重慶市高層官員反思薄王時期的不正常現象時指:公安機關在案件還沒有送到檢察院,就說成黑社會,造成先入為主,法院沒有判不能夠隨便戴帽子;是不是黑社會的,要具備四大特徵,但是公安機關沒有根據這些特徵就隨意套黑社會;確實有不合理的證據,有偽證的情況出現 。
報導稱,僅僅是薄王期間涉及的重慶涉黑資產就已經讓重慶市剪不斷理還亂。而在重慶打黑擴大化期間,一些蒙冤人員的問題,又該由什麼人來承擔責任呢?
「我們現在也勸受害者暫時先考慮討回財產,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問題,接下來再予以追究。」10月10日,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重慶律師說:「有些罪不至死的人都死了,還怎麼去討回公道呢?」
《中國經營報》報導說,在今年的中共全國兩會上,重慶人大政協代表團成員、最高檢和最高法的官員在場的情況下,多位全國人大代表也提出疑問。
3月10日下午,重慶代表團全體會議在鴻府酒店二樓舉行。在談及對兩院報告看法之時,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問全國人大代表、重慶高院院長錢峰:「不知道還有沒有餘罪追訴,有漏罪可以追訴嗎?」錢峰隨即表示:「發現新罪和漏罪是可以追訴的。」此外,其他多位重慶代表也在會場發表了相關意見。
而一位重慶市高層官員也坦言心跡,他反思了薄王時期的不正常現象,他說:「第一個,公安機關在案件還沒有送到檢察院,就說成黑社會,造成先入為主,法院沒有判不能夠隨便戴帽子;第二,是不是黑社會的,要具備四大特徵,但是公安機關沒有根據這些特徵就隨意套黑社會,這種情況確實也存在;第三個:確實有不合理的證據,有偽證的情況出現。」
薄案成為中共高層的「棋子」
10月10日,自由亞洲電台援引前香港《文匯報》駐大連記者姜維平報導認為:對習、李來說,進一步處置薄的機會還有,只要時機成熟,就會隨便拿出一個關於重慶的案件,督促地方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爆它個驚天動地,比如,李庄案、李俊案、黎強案,只要足證「黑打」的指示來自於薄熙來,而王立軍為了減刑樂於做證,那麼,薄必得加刑,已是無期了,再加還是死,何況還有與海伍德有牽連的那筆巨額的中介費,在等著薄谷呢。
姜維平還稱:如果周永康參与薄的預謀政變,習、李有意抓捕他,就有可能逼薄或誘薄劍指「康師傅」,但近日他的短暫露面和慘淡笑容,似乎表明習、李還沒運作完結,周的命運還懸在一線,假如真的要拿下他,薄也甘於順從,二審就會改變以往閱卷審理的傳統,而真正地開庭,並由山東省檢察院對薄的指控,提出建議,也就是說,法庭可以傳喚周永康。
眾所周知,薄熙來的後台是周永康和江澤民,日前網路瘋傳薄與江的親密照片,以及谷開來與江的k歌照,突顯薄谷與江的關係密切。
對於薄案,有知情人曾向《大紀元》報料,中共高層設計的遊戲規則是進可攻、退可守,遊刃有餘。但對已經實際處於囹圄中的薄熙來已沒有選擇!他已不是遊戲規則的制定者,而只是遊戲中的一枚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