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等人強姦案宣判 訪民圍觀被帶走

【新唐人2013年9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 李天一等5人強姦案26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宣判,李天一被指犯有強姦罪,判有期徒刑10年,其他同犯也相繼判刑。有現場圍觀訪民表示當局出動大量警察維穩,有訪民現場被帶走。

9月26日上午 9點30分,李天一等人強姦案在海淀法院開庭,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出庭聽判。法庭當庭宣判,李天一等人強姦罪成立,李天一被判有期徒刑10年;被告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但是很多人覺得這個判刑結果太輕了。有網民表示,為什麼輪姦就判這麼點刑?

去現場圍觀的上海訪民虞春香在接受《新唐人》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天這個判決,是因為鬧的影響太大了,不判不行,就判了一下。雖說是10年,但這10年他在外面逍遙遊玩,我們老百姓也不知道,以前就有過這種事,說是判刑了在監獄裏面,其實是出國玩了。今天的判決也是哄騙我們老百姓,做給我們看的。這是個輪姦案,是個很大的案件。」

遼寧訪民姜加文表示,共產黨的法律是為統治階級鎮壓被統治者服務的,所以他們官官相護。共產黨的官員們或他們的子女犯法,都是大罪輕判,像薄熙來,谷開來都是這樣。

姜加文:「如果是我們老百姓犯這樣的案子,可能被判到無期、死刑,因為它是個姦案,性質比較惡劣。這個事確實鬧得太大了才追究的。」

根據網友現場發布的圖片來看,一大早就有很多人聚集在法院門前。

據湖北訪民尹旭安透露,一名江蘇訪民于蘭德(音譯)被派出所的人帶走了,今天他們到法院,周邊全是公安的警車,還停著公交車抓人,就是針對訪民的,「我們因為來的晚一點,有些訪民已經被抓了,具體情況還不清楚。」

海淀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稱,李某某等五人犯強姦罪的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五名被告人的行為系輪姦,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性質惡劣。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為實施者,地位與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人,且無悔罪表現。鑒於其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系未成年在校學生,本著有利於未成年犯罪的教育和矯正原則,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針對李天一被判刑10年,作為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家必將上訴。但是,有大陸法律專家分析,李天一上訴結果,改判幾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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