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18日訊】凈社寺古稱《集雲凈社寺》,坐落於溫州市將軍橋彌勒佛山腳(現景山街道將軍村),始建於唐昭宗天佑二年(公元906年),由希覺大師所建,寺深九進殿堂,佔地百畝,規模宏偉,與護國寺、太平寺相互為倚角。宋元豐年間盛名冠東南沿海,自唐、宋以來,文人騷客遊歷不斷,留下詩歌佳作無數,後幾經戰火,毀建更替,至新中國解放幾成一片廢墟,但現存的文物遺址也隨處可見。
1951年,中央政府為落實宗教政策,專門發給土地證(附圖),確定了凈社寺的土地所有權,使寺院得重建。在釋心德、釋達金等歷代住持的苦苦維繫下,在眾信教居士全力幫助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凈社寺建設日新月異,現已成為甌海區首屈一指的女眾道場。
1957—1960年間,為支持自來水廠建設,寺院無償借出土地。然而,在自來水廠遷出多年後,寺院多次與其交涉,該企業仍佔地不還,尤其惡劣的是,在水務集團撤銷的兩年後,溫州市甌海區土地局竟然為其突擊辦理了土地證,更為不可思議的是,報告與證件下發為同一天,也就是說相關部門對水務集團的辦證報告根本就沒有進行調查審核,辦證前也沒有告之凈社寺及其主管部門,全然不顧國家的宗教政策,對這塊擁有一千一百多年的佛教歷史、文化視而不見。對退還寺院、道觀資產的相關規定置若罔聞,政策上違規、程序上違法,暗廂操作,形同盜竊,企圖為企業非法佔有這塊土地造成既成事實,嚴重侵犯了宗教場所的的財產權,引起了信眾的極大憤慨。
為此,溫州市甌海區佛教協會將甌海區土地局告上了法庭,然而作為被告方的溫州市公用事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明知當年的征地通知並未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批複而強詞奪理,明知有借地人的證言證詞而拒不承認,明知中央政府關於退還寺院道觀財產的規定而佔地不還。
凈社寺遺址是溫州地區極其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無論從土地的所有權、宗教政策及其文物保護考量,這千年遺址都只能作為宗教、文化產業來使用,任何商業性質的開發和其他運作,都對祖宗、後代無法交待。
為此,我們強烈呼籲:溫州市政府立即停止這一侵犯宗教、歷史、文化聖地行為,撤銷為水務公司非法辦理的土地證,嚴查辦證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黨和政府的宗教政策,保護這一千年的佛教遺產,讓歷史在這片土地上的得到傳承,打造和諧、美麗溫州,造福子孫萬代。
在政府未能解決這一侵權事件前,我們將持續的通過網路、請願等方式維權,視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