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愕!銀行「躺著睡覺」 每年從公積金獲利千億

【新唐人2013年7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中國大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截至2011年底,高達2.1萬億元人民幣,然而,從這筆巨款中獲益的卻不是繳存人。公積金的利益在財政部、建設部、央行等部門間進行了分配。其中,商業銀行每年從中拿走1000億。對此,有網友說,政策永遠是為利益集團制定的。也有網友說,辛苦工作繳了公積金,銀行躺著睡覺就能拿走1000億,真傷心!

《九個頭條網》7月1日發表文章指出,頭戴「住房保障」花翎的公積金是一塊唐僧肉,財政部、建設部和央行為此在1999年進行博弈,最後通過制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財政部拿公積金增值收益,建設部拿公積金管理權,央行代表國有商業銀行拿存貸差。其中,商業銀行每年從中獲利1000億。

公積金沉澱資金佔比22.76%

文章指出,按照現行規定,除非買房、裝修、合同租房或離退休,繳存人無法取出公積金,這意味著大部分繳存人的公積金都將存在低息賬戶上多年,才可能取出,而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按年利率1.21%計息,遠低於同期存款利率,難以抵抗中國每年的通脹率。

此外,雖然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低2%,但其限制條件頗多,買不起房或不符合規定的繳存人難以享受到這一貸款優惠,這也造成公積金沉澱率較高,沉澱資金佔繳存餘額的比例為22.76%。

文章說,被強制替員工繳納公積金的私人企業也不是受益者。多位江浙一帶的企業主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政府強制他們為農民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純粹是為國家財政做貢獻」。農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低,流動性高,離職後一般無意願和能力找原單位去提取手續繁瑣的公積金。

公積金變身「准財政收入」

根據物權法中「孳息歸屬」的原則,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的所有權當屬繳存人,但按照《條例》規定,公積金增值收益可以以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的名目,上繳給財政使用。如2007年底,住房公積金為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總額為130.03億元。2009年之後,「閒置」公積金更是大量進入本該由政府財政負擔的保障房建設。

文章披露,公積金在一些地方並未「專款專戶」,而是直接成為政府部門的准財政資金。如2006年,審計署發現瀋陽鐵路局集中管理的住房公積金存在與生產運營資金混存混用的問題。

利差5% 銀行每年從公積金中獲利1000億

工、農、中、建、交五家國有商業銀行是公積金制度的另一受惠者。它們享有接受公積金低息存款的特權 — 職工繳納的公積金按年利率1.21%計息,公積金中心將其存入銀行的年利率為2.33%,而銀行對外發放貸款利率一般高達7%,這意味著,銀行在公積金項目上的存貸差約為5%。

文章指出,按目前公積金繳存餘額2萬多億元算,銀行獲利應為1000億元,對銀行利潤貢獻了10%。有網友點評稱,辛辛苦苦工作交了公積金,銀行連坐起來都不用,躺著睡覺就可以拿走1000億,真是痛心!

著名財稅專家馬靖昊在微博上指出,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質上是依靠國家強制力為國有商業銀行吸納存款,這一制度增加了企業的負擔,而油水卻流向了銀行,承擔住房公積金的民企在增加成本的同時,往往還貸不上款。對於個人而言,只要年通貨膨脹率為3%,30年退休後,它基本貶值殆盡了。

馬靖昊還透露,現在誰為商業銀行拉到公積金存款,可以獲得不菲的回扣的。行情一般按0.6%-1%計提,如拉存到1億元,拿回扣約為60萬至100萬元。

網友評論

屠夫甲的馬甲:政策永遠是為利益集團制定的。

去伯納烏看球:民不和官斗,官辦銀行就是如此!

洗客心:我只想說:靠,劫貧濟富。

先知元: 養老保險又何嘗不是呢?

麗貝殼:強烈要求退給我們!

財經港灣:住房公積金制度,實質上就是流氓性質的強取豪奪。

老李會計博客:作為繳存人,想要用自己的錢,還要看政府的臉色辦事!

凌通社_有容奶大:搞半天是幫銀行斂財的流氓政策!憑啥!應該立即停止,退錢給我!!

馮新1967表示,這國家的每一項制度設計,其本質都是把財富從人民手裡奪走,然後流進政府、銀行和國企的口袋,然後被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和依附於體制的人們瓜分掉。這種制度設計就叫「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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