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增資遭撤 遠百提訴訟勝訴

【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遠東百貨公司不滿經濟部撤銷核准遠百等增資太流的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遠東百貨公司勝訴定讞。

經濟部於民國99年2月發函給遠東等多家公司,撤銷先前核准遠東等增資太流新台幣數十億元的行政處分。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等人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經濟部的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同意讓遠東集團增資入主太流的董事會決議中,身為犯罪主體的郭姓男子雖已被依偽造文書判刑確定,但他並非負責人,且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等人的案件尚未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未待全體共犯刑事有罪判決確定,就撤銷登記,處分雖未違法,但非具體妥當,此外,訴願也未經實體審理,因此撤銷訴願決定及經濟部的行政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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