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許榮洲自白與鑑識不符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日電)民國85年空軍營區女童遭性侵命案,二審今天改判被告許榮洲無罪。法官認為,被告自白不但矛盾,還與相驗、解剖結果不符。

軍方於86年速審速結,槍決涉案士兵江國慶,但全案遭質疑軍方辦案期間刑求、不當取供。監察院99年糾正國防部,法務部也指示檢方重啟調查,檢方事後改認定犯案者是當年另一士兵許榮洲,100年5月起訴許榮洲,台北地方法院於100年12月依殺人罪,判許榮洲18年。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改判許榮洲無罪,全案可上訴。二審認為,全案當年軍方取得許榮洲自白過程有嚴重瑕疵,包括許榮洲不識字,當年的自白是由他人代筆,全案重啟調查後,當年代筆人又拒絕作證;而無論是當年調查時或重啟調查後,許榮洲均屬輕度智能不足,意思表達能力恐有問題。

其次,二審認為,許榮洲前後7次自白,對於犯案過程等供述多有矛盾。

此外,二審判決指出,經法醫與台大醫院的鑑定意見,被害女童下體遭異物穿入而流血,完全死亡後再遭較鈍的刀刃狀異物刺入腹腔,造成腸道、子宮、卵巢等器官移位,但許榮洲卻稱是用手指插入被害女童下體性侵。法官認為許榮洲歷次自白,無一次與被害女童被害事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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