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風民俗】旗袍的「前世今生」

【新唐人2013年3月1日訊】旗袍,是一種內與外和諧統一的典型民族服裝,被譽為中華服飾文化的代表。它以其流動的旋律、瀟灑與濃郁的詩情,表現出中華女性賢淑、典雅、溫柔、清麗的性情與氣質。

旗袍作為袍服大家族中的一員,其發源有人認為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的深衣。深衣自春秋戰國至漢代曾為時人所重,後世的袍服與深衣有著一定的淵源關係。袍服式樣歷代有變制:漢代深衣制袍,唐代圓領襇袍,明代直身,都是典型的寬身長袍。

到了清代,有兩種基本服裝,一種是上下連屬的袍,另一種是上下分裁的衫襖,滿族人穿的便是上下連屬的袍,因為滿族分為八色軍旗,分管著八部軍民,通稱“八旗”,也被稱為“旗下人”,簡稱為“旗人”,於是他們穿著的衣服也就被人們順帶著叫做“旗袍”,即旗人所著之袍的意思。

入關之前,滿族婦女生活十分簡樸,所穿的旗袍非常樸素簡潔,色調也比較素雅,不重裝飾。入關後滿族婦女所穿旗袍的裝飾逐漸變得繁複起來,原本用來保護領口、袖口及下擺免受破損的素色衣緣逐漸被繡上紋飾,變成了道道鑲嵌,並逐漸以多鑲為美。從開始的三鑲三滾、五鑲五滾發展到“十八鑲滾”,極盡奢華。滿族女子穿著旗袍,一般都喜歡再套一件繡花的坎肩,圍以一條領巾,再配上醒目的“耷拉翅”,並以“花盆鞋”限制穿著者的行走姿態,顯現出婦女的嫵媚和婀娜,形成了非常美的旗裝打扮。

清初,統治者曾強迫漢人改裝易服穿旗袍,遭到不少漢族人反對,曾有無數的漢人因此人頭落地。為此清政府不得不接受了漢人的建議,其結果為漢族男人穿長袍馬褂,漢族女子保留上衫下裙,為漢族女子留下了傳統的羅裙,使得漢族女子可以繼續穿著顯示本民族氣節的上襖下裙。因此從清前期到中期,旗女著裝與漢女著裝一直保持著涇渭分明的界限。實際上旗袍在愛新覺羅氏當政的近300年中,只有旗人女子所穿。

民國初的十餘年間,在民間,旗袍遭到了人們的冷落,旗女不敢穿,而漢女則不屑穿。此時人們的衣著觀念、生活方式都處於新舊更替的轉折期,在更替、轉折和革命的洗禮中,旗袍也在默默的幾乎不受人注意地悄悄地發生著變化。鑲滾比以前簡練的多,不再以裝飾體現身份和地位,而更追求自然的效果,整體顯得越來越素淨。在大力簡化中開始注重體現女子的曲線美,儘管並不明顯,但刪去繁複的裝飾本身即意味著本來面目的出現,可以說,此時的旗袍已經向時裝化邁出了第一步。

上個世紀20年代中葉,在當時公認的服飾時尚中心的上海出現了一種新式的服飾,長至腳面的馬甲。馬甲寬鬆,四周作滾邊,時髦女子一般將它罩在到大袖的短襖的外面,從而取代了長裙的地位。這便是現代旗袍的前身。

進入二十世紀30年代,旗袍明顯的在朝苗條型過渡,先是袖子趨向於貼身,然後整體款式向突出女子曲線美的苗條型發展。30年代的歐美服裝流行趨向是收腰和女性化,受其影響,旗袍也變得長而緊身,以前女學生式的倒大袖和平直的腰身終於不見了。全世界家喻戶曉的旗袍,被稱作Chinesedress的旗袍,實際上正是指30年代的旗袍。旗袍文化完成於30年代,30年代是屬於旗袍的黃金時代。

從40年代開始,旗袍經歷了從輝煌到沒落的時期。“文革”是傳統文化的浩劫,也是旗袍的災難。1964年時任國家主席的劉少奇出訪印尼,他的夫人王光美穿一身米黃帶有黑色花邊的旗袍,因此王光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旗袍走向了沉寂。60年代,旗袍和其他裝飾品一起在中國大陸上銷聲匿跡了。

直到80年代初,旗袍才再度露面,並以嶄新的面貌展現在世人眼前,但此時的旗袍在很大意義上已經成了中國女子在正規隆重場合穿著的禮服,一種懷舊的寄託。衣著的點綴,不復30、40年代華美的盛況了。

旗袍既有滄桑變幻的往昔,更擁有煥然一新的現在。旗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現代旗袍中不少地方仍保持了傳統韻味,同時又能體現時尚之美。作為民族時裝,旗袍永不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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