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0日電)行政院公布年金改革方案,教育人員部分,從現行75制改為90制,但幼兒園及國民中小學教師因職業特殊性,採85制。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說明年金改革方案,包括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尹啟銘、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國防部次長孫玦新、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等人出席。
有關教職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根據行政院提供資料,投保薪資計算標準、投保費率、給付公式、優惠存款等都比照公務人員改革方案。
行政院提供試算資料,以任職30年,退休時薪額625元的中小學老師,若於民國85年2月1日退休生效,其改革前現職待遇7萬3370元,退休後每月所得6萬4491元,所得替代率87.9%;改革後,退休所得與所得替代率不變。
若於95年2月1日退休生效,改革前每月退休所得7萬159元,所得替代率95.62%;改革後,每月退休所得降為5萬9566元,所得替代率降為81.19%。
若於105年2月1日退休生效,改革前退休每月所得7萬159元,所得替代率95.62%;改革後,每月退休所得降為5萬2962元,所得替代率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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