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徐立綜合報導)大陸杭州市民張建中家中千余平方米的祖輩老宅被杭州下城區房管所、杭州漂染廠及國土局等單位多年違法佔用和拆遷或違法拍賣,歷經十年艱辛上訪力爭占有權力無果,無奈以送錦旗「史上烏龍獎」的方式,表示對杭州市國土局違法佔有房宅的對抗和不滿。
《南方都市報》報導,23日上午,杭州市民張建中和妻子馮安幸因質疑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公務員聯合喜得寶集團有限公司暗箱操作,致使家中千余平方米老宅被拆除並拍賣,送給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信訪辦上面綉著「敢於瀆職勇冒險,竊取他人房地產,暗箱簽訂假合同,得房得地共享利。」標題為「史上烏龍獎」的錦旗,令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信訪室的工作人員感到窘迫。
據房主人張建中介紹,現在祖屋的產權證雖然還在他手中,但祖屋已在沒有拆遷許可的情況下被拆毀多時,他們一家也沒有得到任何相關的賠償。
張家老宅被中共體制下公司強佔
報導指據資料顯示,張建中家這套佔地0.76畝的自留房屋,由其祖母朱素貞擁有房地產所有權。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由於遭遇批鬥、抄家,張建中的先輩被趕出老宅,而位於老宅旁的杭州漂染廠(喜得寶公司前身)便將這舊屋佔有使用至今。
2005年,喜得寶公司地塊被杭州市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收儲,整個廠區外遷,該地塊被拍賣后成了「地王」,而在拆遷中,永康巷28號0 .76畝的宅地一併被收儲拍賣。但主戶張建中家從來沒有人來找他們談過拆遷及補償事宜,「喜得寶公司把張建中的私房以廠房的名義一併謊報了」。
馮安幸本人回憶,從2008年起張建中一家開始向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產權爭議訴訟,然而就在產權尚待確認的同時,喜得寶公司「指使下派了30多人將門踢破」,「用早已準備好的推土機把房子推倒」;而在2009年,當張建中一家對尚存的一間披屋有證據保存的情況下,喜得寶公司再次強行將其私房部分拆除。
對此,張建中曾去市規劃局、市房管局等各個單位尋問,都沒有對永康巷28號房屋的拆遷許可的認證,張建中認為,國土局清楚喜得寶公司是在手續不齊備情況下,已經涉及到違法拆遷,違法拍賣。
而喜得寶公司認為,在1983年時,杭州漂染廠與下城區房管所簽訂征地合同是經過審批,合同中確定永康巷28號屬於下城房管所產權所有,下城房管所同意經過補償相應房屋作為對價后,杭州漂染廠徵用上述房屋宅基地,因而不存在房屋產權糾紛。
手握省高院終審裁決結果仍感悲觀
在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一審、二審判決中,法院認可了上述說法,駁回了張建中一家的訴訟請求。
2012年11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再審最終裁定:確定永康巷28號宅屋系張建中家族所有,同時撤銷了上述一審、二審判決。
張建中對此質問:「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經辦人明知該地塊屬於私人房產,為何仍不按正常程序辦理公告、辦理拆遷許可證?為何明知喜得寶沒有房地產所有權證,反而與他們簽訂違法合同?」
面對張建中的質疑,國土局相關經辦人陳軍昨日通過電話做如下回應,「由於永康巷28號老宅之前已被國家收儲,而在1983年與喜得寶簽訂了徵收協議,因而認為喜得寶具有合法權利。」
陳軍同時表示,由於當時沒有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所有權證,所以辦理不了(拆遷許可證)就辦理了這個拆房批准書。
馮安幸說:「我們為這個事情跑了十年了,來這裏(信訪辦)不知道多少次了。」
現在張建中一家雖然手握著浙江省高院的終審裁決,但他們對最終結果仍感到悲觀。
在省高院撤銷一、二審判決的同時,也駁回了張建中家的原告起訴。代理律師鄭關軍還透露,省高院的再審裁決,並沒有直接認定喜得寶公司存在侵權,張建中目前只能先針對下城房管所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