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2日電)中纖公司今天公告,董事長王貴賢因涉違反證交法,財務報告有虛偽或隱匿情事,經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600萬元,上訴二審遭駁回。
中纖表示,上述案件為與關係企業磐亞轉投資久津公司事宜,將與律師研究後續處理。
中纖強調,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屬第二審判決,判決尚未定讞,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股東權益未受損害。
中纖指出,當事人認為,本案屬就相關法律條文見解的解釋爭議,未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情事,無造成公司任何損害,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中纖關係企業磐亞也公告,前負責人遭高院判決並緩刑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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