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售屋不履約 試委胡幼圃勝訴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考試委員胡幼圃控訴前七海官邸侍衛官洪篤昌賣他國軍住宅後又反悔,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洪須履行買賣契約。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胡幼圃於民國97年與洪篤昌簽訂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民生社區「平安新城」軍宅,約定先將房屋信託給銀行,5年後再將所有權移轉登記給胡。

胡幼圃控訴,他給付部分價金後,洪篤昌卻反悔,不願依約辦理抵押權登記及信託登記事宜,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洪履約,並求償違約金新台幣500萬元。

洪篤昌主張,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自產權登記日起未滿5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因此兩造間的買賣契約已因違反規定而無效。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兩造簽約時,對於眷改條例等限制規定均知情,也約定5年後才過戶,並無違反相關規定,認定契約有效,判洪篤昌須將房屋的所有權信託登記給銀行,但駁回胡請求違約金的部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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