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傳說】範蠡三聚三散的故事

【新唐人2013年1月11日訊】範蠡是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還是一位傑出的商人,被譽爲“治國良臣、兵家奇才、商人始祖”。范蠡出身於楚國。他雖然出身貧賤,但博學多才。范蠡與楚宛令文種相識、相交甚深。因不滿當時楚國政治黑暗、非貴族不得入仕而與文種一起投奔越國。

當時越王勾踐處於窮途末路之際,吳王夫差爲報父仇與越國決戰, 越王勾踐大敗,僅剩5000兵卒逃入會稽山。范蠡勸勾踐“屈身以事吳王,徐圖轉機。忍以持志,因而礪堅,君後勿悲,臣與共勉!”

范蠡臨危受命,被拜爲上大夫後,陪同勾踐夫婦在吳國爲奴三年。爲了實施滅吳戰略,範蠡親自跋山涉水,訪到德才貌兼備的奇女子西施,並命越國樂師教西施歌舞儀態。在這一過程中,範蠡與西施產生了感情。但為了越國的復國大計,他們都只能把自己的情感深埋心底。經過三年的訓練后,西施已經精通琴棋書畫而且能歌善舞,範蠡忍著心痛,把風華絕代的西施進獻給吳王,在歷史上譜寫了西施獻身吳王,與范蠡裡應外合,興越滅吳的悲情傳奇。

越復國功成之後,範蠡作為功臣被勾踐封為上將軍。其后,范蠡很快覺察到了勾踐對功臣的猜忌之心,決心功成身退。他毅然放棄在越國的榮華富貴,只裝輕珠寶玉,悄然逃離越國,歸隱江湖,與西施浪跡天涯,泛舟五湖,做了神仙眷侶。《越絕書》有記載說:“吳亡後,西施複歸範蠡,同泛五湖而去。”(這是一聚一散)

範蠡臨行前,也曾留一信給文種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爲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但文種不信,沒有離開越國,只是稱病不朝,卻最終未能逃脫被勾踐賜劍,而死於越王劍下的結局。

其後範蠡帶領家人和門徒來到齊國海邊定居。他們在那里墾荒耕作,兼營經商,沒有幾年時間,范蠡就積累了數千萬的家産。範蠡的賢明能幹受到齊王賞識,齊王欲拜他爲相國。此時,深知伴君如伴虎,仕宦之途兇險叢生的范蠡自嘆道:“居家則至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於是範蠡把家產大部分都分送給知音、好友、同鄉、鄰居,只帶部分資金秘密離去。(這是二聚二散)

范蠡帶領兒子、家人離開齊國后來到陶地居住,并改名換姓,自稱“陶朱公”。

陶地的地理位置正好居於“天下之中”,東鄰齊、魯;西接秦、鄭;北通晉、燕;南連楚、越,實為經商貿易的要道。範蠡秉持著「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經商之道,掌握時機,順應時局,努力經營。沒過幾年,陶朱公又聲名在外,成為家財萬貫、兒孫滿堂的巨富(這是三聚)。

一年,陶朱公的次子因殺人而被囚禁在楚國。陶朱公說:“殺人償命是天理,他既然犯法,就應該接受制裁。”但夫人苦苦哀求陶朱公一定要救自己的兒子,陶朱公也不忍心看自己的兒子死於大庭廣衆之下,於是就讓小兒子帶上一牛車的黃金,前往楚國找自己當年的老朋友,現今的楚國元老莊生幫忙救人(這是三散)。

陶朱公的長子認為家中小弟只懂得吃喝玩樂、不諳世事,恐怕難當救人重責。于是長子堅決請命,要親自去楚國救弟弟的性命,陶朱公卻堅決不同意。

長子說:“家有長子,今弟有罪,不派我去,而讓少弟去,是我不成器”。他自覺不被父親所信任,氣氛之下欲自殺以明志。夫人連忙勸說道:“派少子去,未必能救次子,而先失去長子,怎麼可以這樣?”陶朱公不得已派長子前往楚國救人,臨行前特意叮囑長子說:“到楚國後就進獻千金給莊生,聽任他從事,千萬別與他爭。”長子帶上父親交托的一牛車黃金出發時,還暗中帶上了自己的數百金私房錢。

陶朱公長子來到楚國後,把父親寫的信和重金交給莊生。臨別時,莊生告誡說:“你趕快離開,千萬別停留,等你弟弟出來後,別問是怎麼回事。”長子卻沒有聽從莊生的話而私自留下,並把自己的數百金私房錢,分送給其他的自認為能幫上忙的楚國貴人,托他們幫忙打聽消息。
  
莊生家很貧窮,但他以廉直聞名於國內,自楚王以下人民都像對待老師那樣尊敬他。作為信義之人,莊生對於朱公進獻的黃金,並無意接受,而打算在事情辦成後再還給他。而陶朱公長子並不知其意。
   
莊生隨即入見楚王,稟告說:“我觀察到天上有某星停留在某個位置,表明楚國會有災害。” 楚王平素信任莊生,向他瞭解解決之道。莊生回答說:“只有德行可以消除。” 楚王決定以赦免罪犯來消除災害。

楚國貴人得到消息後連忙給朱公長子報信。陶朱公長子想,既然弟弟可以獲得赦免,千金送莊生,不是白白浪費了嗎?於是就又重返莊生家。莊生驚訝地問:“你怎麼還沒走?”陶朱公長子回答說:“我聽說楚王要大赦,我弟弟的死罪可免了,如今我特來告知辭行的。” 莊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就說,你前天送來的金子就在房內,你自己進去取回金子吧。陶朱公長子帶走了金子,獨自歡慶。
  
莊生覺得陶朱公長子的行為是對自己的侮辱,于是再次入見楚王說:“您想以德行消除災難,可我聽見路人都說陶的富人朱公之子因殺人囚禁在楚國,他家人用重金賄賂王左右之人,因而王不是因體恤楚國而行赦免,是為了陶朱公之子。” 楚王大怒說:“寡人雖不德,怎麼會因為是陶朱公之子就特別照顧?”於是下令先殺掉朱公之子,次日再下特赦令。
   
最終,長子只能帶著弟弟的尸體回到家。陶朱公嘆道:“我早就知道他弟弟會被殺,不是他不愛他弟弟,是有所不能忍呢!他從小與我在一起,見到我的困苦,為生的艱難,不忍捨棄錢財。而少弟生在家道富裕之時,坐乘完備,並不知財富的來源,因而很易棄財,不會吝惜。我先前決定派少弟去,就是因為他能捨棄錢財,而長子不能。次子被殺是情理中的事,無足悲哀,我日夜在等他的喪訊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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