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調頭輾斃翁 男判20年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6日電)南投縣洪姓男子酒駕撞倒老翁再調頭輾斃案,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判洪男2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廖姓老翁5月4日0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在草屯鎮芬草路遭酒後開車的洪姓男子從後撞擊倒地,多名民眾見狀協助設置路障、指揮交通及急救,被告想回頭查看老翁傷勢,3分鐘後開車轉回現場。

被告返回現場時,不顧在場陳姓男子大喊並出手阻擋前進,突然加速衝向陳男,所幸陳男及時跳開未被撞及,但撞飛民眾擺置的三角錐。

被告接著逆向行駛,停頓了一下後,以時速40多公里的速度衝向老翁,先以左前輪來回輾壓老翁頭部,再以右前輪輾過老翁身體後逃逸,導致老翁送醫不治。

南投地檢署偵結本案時,基於修復式司法精神,盼兩造在訴訟過程對話。

判決書指出,被告酒駕肇事,過失撞傷被害人於先,故意殺人於後,雖已賠償被害人家屬新台幣30萬元,但仍未與家屬達成和解。

經審酌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酒駕部分判3月、過失傷害判6月、肇事逃逸判10月、殺人罪判15年,另駕車衝撞現場其他民眾涉及殺人未遂判6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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