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8日電)廖姓女子委託生產含有致癌成分減肥偽藥,轉售下游陳姓女廠商販賣,再轉賣他人於網路拍賣。台中地檢署今天起訴廖及陳2人。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廖姓女子99年間為某家生醫科技公司負責人,公司設於台中市霧峰區,以每盒新台幣350元,下訂委託某公司生產含有致癌西藥成分的減肥膠囊偽藥。
廖女公司再以每盒690至1000元販售給下游廠商牟利。某公司負責人陳姓女子自99年間以每盒690元代價購入減肥偽藥,未注意藥品是否經核准,即以每盒約2000元的代價賣給蔡姓女子。
蔡女再將偽藥轉售給他人,於網路上銷售。案經檢調循線查獲偵辦。廖女及陳女都否認委託製造或是販售偽藥。
雲林縣衛生局將所販售的膠囊送驗,檢驗結果膠囊內含減肥效果西藥,並有動物致癌西藥成分,未向衛生署申請製造許可,屬於偽藥。
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廖、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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